大喝,狼藉满地。
“恭喜锋哥啊,竟然绕过秦龙,把苏大小姐都绑到手了。到时候强哥给了好处,不要忘了兄弟们啊!”一个脸上长满青春,犹如癞蛤蟆的胖子,一边拿着一瓶二锅头喝着,一边向为首的文青男人说道。
这个文青男人便是这胖子中的锋哥,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白色t恤,胸口有着fuckyou几个大大的英文字母。
他的t恤袖口高高挽起,露出了结识的胳膊。胳膊上纹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随着他胳膊上肌肉的蠕动,匕首看起来极其的阴森。
“嘿嘿,李蛤蟆,恐怕这次要给锋哥好处的,不仅仅是强哥,还有钓哥!”程锋身边的一个刀疤脸,一脸淫~荡地笑着。
“什么?钓哥!”李蛤蟆一个趔趄,向文青男人问道,“锋哥,真的如同刘刀疤所言,连钓哥都给你要给你好处了?”
李蛤蟆是成阳市乞丐头子,如果换做古代有丐帮的时候,他也算是一方舵主,但现代社会比不得古代。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乞丐才逐渐变成了一个发家行业。
随着社会发展,职业乞丐越来越多,人心也变得更加的冷漠,乞丐们讨的钱越来越少。李蛤蟆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开始抓一些哑巴、瘸子等各类残废来当乞丐。
尝到甜头之后,李蛤蟆铤而走险,开始抓一些健康的男童和女童,然后打断手脚,毒成哑巴,弄成残废以行乞。
做这样的勾当,要瞒过警方,必须得与道上的人合作。李蛤蟆曾经的合作人是甄小强,自从甄小强成为北城老大之后,李蛤蟆的合作人就变成了程锋。
因为和程锋合作,所以他参与了这次活动,他一心只为得到一些好处,并不清楚活动的目的。
“的确是这样的,如果这次任务成功了,强哥将会去接管一笔更大的生意,而我将接管北城,成为北城的老大!”程锋阴森笑道,露出了两排洁白而森然的牙齿。
“牛逼啊,锋哥!”李蛤蟆连忙谄媚地恭维,嘴里口水乱飞。说着,眼睛骨碌一转,问道,“我听说,李侯也是强哥左膀右臂之一,既然强哥都走了,这李侯呢?”
“李侯这小子天生的反水,强哥已经不大算重用他了,等到强哥走了之后,那个家伙自然就该滚蛋了。”程锋一脸轻蔑地冷笑。
“嘿嘿,原来是这样啊,恭喜锋哥成功把李侯斗趴下!”李蛤蟆一脸淫~荡地奸笑,“等到锋哥你管理了北城,可不要忘了我李蛤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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