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一个小子说是你派遣过去帮手的,他们两人商量着呢!”
白泽报了一声,口里嘟嘟囔囔的,要回房歇息,说是外头的人气重,熏得它难受。
这家伙胆小得很,能在东门大街那边熬这么久,卫小歌已经对它刮目相看了。
“去休息吧,半夜我们就离开这里了,你有什么要收拾的赶紧些。”
她想象不出白泽该怎么收拾行李,只有蹄子能将包袱打结吗?然而此驴的蹄子能直接撩起到嘴边,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打发了白泽,卫小歌继续蒙头睡觉,不过心中忧虑甚多,并不敢睡得太沉。
正如她威胁对门胖妇人的那句话,担心“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三更的梆子敲过,卫小歌已经准备停当。
已经超过六十天,不用穿男装了。第三个主线任务,失败或者成功,就得看丁土一句话了。
一个姑娘家,穿着男装太显眼了。
她一身朴素的女子装扮,低调的绛紫色的交领窄袖襦裙,裙子并未拖到脚面,只到小腿,里面套着一条阔脚的同色裤子。
不过,裤子盖住的却不是寻常的绣花布鞋,而是一双结实牢靠的小牛皮靴子。
头发编成辫子,在脑后绕了两圈,用布带绑住,免得万一动手打起架来碍事。
长贵也收拾得很干净利落,一身利索的靛蓝色短褐。身上挂着个有数个口袋的褡裢,瞧着鼓鼓囊囊的,塞了不少东西。
背上还斜背着一柄剑鞘磨损得厉害的长剑。
长剑看着有些年头了,不知道他是哪里弄来的。
你小子尽出花样,卫小歌竟无言以对。算了,小孩子有柄长剑装样子,显得家学渊源,反倒会让那些捕快们不敢放肆。
双肩的柳条背篓中铺了柔软的小毛毡,这是长富的窝,按照老规矩被她扛在身后。
打开大门,便见门口不远处停着辆半旧的马车。马车的驭位上斜斜靠着个瘦长的少年,脑袋一点一点的,如小鸡啄米似的在打盹。
卫小歌笑了。
新收的小弟在这里等着呢,还以为他后悔了。而且竟然颇有些眼色,没去敲门打扰。
她趋步上前,在少年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少年猛地惊醒,睡眼惺忪地看着卫小歌,“啊,公子......咦?”
因为过于惊诧,浑身不自在,手脚都没地方摆。
“小公子”是个姑娘家,他自然早瞧出来了,只是人家要男装打扮,当然不能戳穿讨打。
不过眼前的“公子”洗去了脸上的黑灰,换了一身女子装扮。
一张稚嫩的瓜子脸,眉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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