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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要离刺荆轲  加入书架  我要做皇帝要离刺荆轲  我要做皇帝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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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节 民族融合(第3节)

其主厅客室,也俱都以凤鸟为尊。

原先的老虎皮和豹皮什么的,都清理卖给了汉室的商人……

现在,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认祖归宗运动中。

濊人,从上到下,都瞬间完成了给自己取个汉姓汉名的任务(当然,仅限贵族,最起码也是酋长一级)。

一时间,什么张氏、费氏、赵氏什么的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霍平君的父亲和其他濊人小部落的酋长们,因为太穷,地位太低,请不起中国来的知识分子给自己考据一个威名显赫的祖先。

于是。只好以濊人的部族名为姓氏,称为霍姓。

于是,一夜之间,张未央的妻子。就有了一个标准的汉地小娘的闺名:平君。

对于这些变化,张未央其实也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触。

只是感觉,自己的丈人,最近常常往自己家里,两个小舅子成天缠着他学汉话。甚至想让他教他们写汉字。

这让张未央有些措手不及。

但看着一脸崇拜着自己,深信自己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是个大英雄的细君。

张未央一咬牙,将自己兄长送给自己的两匹布帛拿了出来,作为拜师礼,送给了一位据说识字的长者,拜在人家门下开蒙。

开始一笔一画的从头读书。

好在如今,地里的活不多,主要是开荒和整地。他每天都能空出半天时间去学习。

学完了之后,再回家教小舅子们。

虽然,张未央学到的东西,少的可怜。

但小舅子跟细君纷纷表示:姐夫(夫君)太厉害了!居然会写字!

这让张未央内心深处悄悄的膨胀起来。

妻子的崇拜,成为了他学习的动力和工作的热情。

而在霍平君眼中,自己的丈夫,确是无所不能的。

犹记得当初在村子里,她第一眼就看中了这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汉人男子,一颗芳心瞬间被其占据。于是,她大胆的,毫无顾忌的将自己头上的鲜花取下来,戴在他的头上。

而成亲后。丈夫的优点,越来越多,展现在她面前的能力,也越来越多。

他会做木工,几块部落里只能拿来垫墙脚的木头,到了他手里。立刻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变成各种各样的实用工具。

他还非常勇敢,无论是去渔海捕鱼,还是去山中打猎,总能带回丰盛的猎物。

家中的墙壁上,挂满他猎获的战利品的皮毛。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体贴,非常温柔,不似部族中的那些男子,粗鲁不堪,对自己呢,几乎是宠爱无比。

另外,他还有一个在新化城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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