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叶荣耀自己都二十九岁了,温海棠比自己小两岁,现在也二十七岁了。
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就是在大都市里。也大多数都已经结婚生子,为人妻母了。
“所以你刚才就对着空气喊啊。”
温海棠走到叶荣耀的身边笑笑地说道。
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叶荣耀初中的时候那个同桌同学,因为叶荣耀和她同吃一碗饺子,被学校的校长抓个现着,而被她父母转学的温海棠。
“我怕认错啊,认错人是很尬尴的事情啊。”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叶荣耀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十几年后的今天,自己竟然在这里遇上这个曾经的女同学,曾经的班花。初中时代的校花。
要说在初中那个朦胧的年龄,叶荣耀要是没有对这个校花温海棠有想法的话,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在初中的时候,班里二十几个男同学基本都喜欢这个温海棠。作为一个正常的少年,叶荣耀的内心也是很有想法的。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死党戴万黎喜欢自己的同桌,自己也支持他,可是心里总是也暗暗地对自己这个同桌有好感。
用初中时候的话来说,就是苦逼地暗恋,一种不敢说出去。也不敢跟人说的暗恋。
这是一种默默地藏在心里的暗恋。
不过十几年的今天,叶荣耀再次看到这位自己曾经暗恋的同桌,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那种喜欢的情绪了,只是一种同学相逢的喜悦了。
看来,年少时的爱恋,是最不靠谱的,只是一种对美的喜爱而已,每一个男生都会对长的漂亮的女孩子有种莫名的喜欢,只是这种喜欢不是爱情,纯粹地是一种喜欢,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喜欢会变的越来越淡,甚至都淡忘了对方的存在。
叶荣耀觉得自己之所以念念不忘她的原因,或许就是因为吃一碗饺子的事情吧,毕竟因为这个事情,温海棠才会被她父母转学校了。
叶荣耀一直认为,这事情是自己的错,心里很是内疚。
“是不是,我变难看了,你不敢认了。”
温海棠笑笑地说道。能在这里越到初中的同桌,温海棠心里也特别地开心,看到叶荣耀,温海棠不由想起初中的时候的趣事。
尤其是叶荣耀的那首歪诗,“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来二班找,本来数量也不多,何况质量也不好。”
现在想起来,温海棠都觉得好笑,那时候叶荣耀还是很有才华的,经常能写出让人哭笑不得的歪诗,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温海棠能记得的,也就剩下这一首了。
“不,恰恰相反,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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