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803年授秘书省校书郎,定居於长安。
作品:《赋得古原草送别》《百道判》
806年,白居易罢校书郎。同年四月试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及第。授盩庢县(今周至县)尉。
807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授翰林学士。808年任左拾遗,迎取杨虞卿从妹為妻。810年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811年母亲陈氏去世,离职丁忧,归下邽。814年回长安。授太子左赞善大夫。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的反应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乃至於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
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絳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於朕,朕实难奈。李絳认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諫宪宗广开言路。
作品:《策林》、《长恨歌》、《秦中吟》、《新乐府》、《自吟拙什因有所怀》
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為是越职言事。其后白居易又被诽谤:母亲看花而坠井去世,白居易却著有赏花及新井诗,有害名教。
遂以此為理由贬為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马。818年冬,被任命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819年到任。820年夏,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
白居易的母亲虽因看花坠井去世,然而白居易早有许多咏花之作,而依宋代的纪录,新井诗作於元和元年左右(新井诗今已失传),可见此事不能构成罪名。
他被贬謫的主因,很可能与他写讽諭作品而得罪当权者有关。贬謫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转捩点:在此之前他以兼济為志,希望能做对国家人民有益的贡献;至此之后他的行事渐渐转向独善其身,虽仍有关怀人民的心,表现出的行动却已无过去的火花了。
然而白居易在江州虽不得志,大体上仍能恬然自处,曾在庐山香炉峰北建草堂,并与当地的僧人交游。
818年,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至江州与白居易相聚。当白居易被任命為忠州刺史时,白行简也一同与兄长溯江而上。
途中与元稹相遇於黄牛峡,三人相游之处被称為三游洞。在忠州任职的时间,白居易在忠州城东的山坡上种花,并命名此地為东坡。
作品:《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与元九书》、《访陶公旧宅并序》、《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琵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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