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知道说几次了,不过,奇怪的是,是要有妳出现的照片才觉得更好看,没有妳人的照片,只是好看,没有真真好看,可见我还不够崇拜妳嘛!哈哈可是..我从不喜欢摄影变到还可以接受,已经被妳改变很大了阿!轻鬆微笑,甜美[印跡]!(未完待续。。)
ps:白天要跟友人郊外踏青,云淡风轻,才怪!还得找机会说服老爸一件事儿..希望不是难如登天,预计差不多快要完结情书篇了,下一篇应该是《魔幻之曲》吧!虽然读者习之默最讨厌玄虚的,哈哈但是笔者不像别的作者会凝听读者的喜好,一来我从不是作者2字,二来我就是强势,完全写我要写的,即使全世界没一个人喜欢我写的(包括我自己),我就是喜欢说说写写..如此而已!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