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的就行,其他能不带就别带了,不够穿就去大卖场买点便宜的,总之别带名牌,知道不?”
朗坤点头答应了,但还是满腹疑问,为啥不能带名牌衣服,难道是以为公务员身份太敏感?
“咱们出任务,轻轻松松能解决那是最好,可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当然了我湿的是羊蹄子......有一回年三十儿,老大非得让我去一大户人家祠堂蹲着,好嘛!人家拜完祖先高高兴兴守岁去了,留我一个在祠堂和他们家那只祖传香炉斗,那只成精又入魔的老香炉手条子太辣,生生把我刚买的那件爱马仕风衣给撕了!”想起那件风衣,杨兴就心疼的不要不要的,过年穿回新衣都那么波折,最可恶的是强逼下属加班的某人居然还不给报销!
朗坤听完,发表自己的感想:“谢谢你的提醒,我觉得路边摊十块钱一件的t恤很适合我。”
“乖,反应很快,会举一反三,很有前途。”
吃完早饭,杨兴又给打包了一份,让朗坤带给霍刑。
“老大的办公室就在隔壁,你自己进去吧,一晚上没睡,我得去敷个面膜补个眠。”把朗坤送到霍刑的办公室门前,杨兴摆摆手,推开了地字组组长办公室的门。
朗坤:“......”就这么把我丢在走廊上,真的好吗?
朗坤敲了敲门,里面传来霍刑的声音,接着门就“咔哒”一声自己开了,朗坤进去时,霍刑正在桌边忙碌,他不敢多打扰,便将早饭轻轻放在桌边,自己坐到沙发上玩起手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