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说,他当然不想做细佬,阿哲大个仔了。其实,当年我知道,他和毅还有峰,一样的喜欢我,可惜现在各散东西。
明天要去大良,希望能买到小孔眼镜。
后记2008。8。6:
在快七夕,快奥运的日子,回顾当年的情史,觉得好可爱,呵呵。
如今的我,虽然离了婚,却一样拥有着前夫小虫的爱,我们是一时分手,然而,我已更有了双胞胎对我的痴情。
阿坚其实和莫轩的年纪差不多,都比我小半年左右。阿b和阿哲都是79的。
其实,当年我死不肯比我小的,而选了小虫,我常想,假如我不选小虫,我会是如何?
一切没有假如,我,只要珍惜眼前人.
后记2013-9-4:
再看这篇,一样的引起会心的微笑,谢谢喜欢我的人,在我那段艰难的岁月,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回忆。阿坚一样的分手了,因为他要顾他的厂,他只能听他妈话,他妈不喜欢我,可是我的刘郎,你可以自己抓主意的是不?你的律师朋友说过,你是有主见的,刘郎,我在等你来,你知道吗?
刘郎即是大卫,他后来终于来见红杏了。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