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保护思想。”
这句话过于直白而粗俗。但是没人会去为此而指责王崎了。
版权只能保护表达,因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无法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衡量。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yweet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esoine的歌这是地球历史第一次闹法庭的“音乐抄袭”案件。
而最终的结论,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然后忘了它。而在创作的时候,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查克贝里和约翰列侬的omeogether被指控抄袭ouantatche。小野洋子则被指出es,mourngel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
到了八十年代末,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
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那么在法律,这就是“抄袭”。
甚至于说,被认定是“无限可能”的幻想类文学,同样存在这样的困扰。
范沃格特太空警犬之旅与异形,1980年科幻作家本波瓦和哈兰艾里森碧露与未来战警……
文学之中,甚至存在一个词语,叫做“文本间性”。其提出者茱莉亚克里斯蒂娃甚至认为,仅从文字看,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作品,一个作者读过的书,听到的话,也不可能完全隔绝于其文字之外。
王崎张了张嘴,没有说完。他只能朦胧的记得一些例子。
但是,毓族五十三万年积累的文化,却使得宙弘光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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