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收500——或者不要那么凑巧啦,假设是收1000万金装备!
拆开来不结了吗?
至尊某位路人甲让拉车帮某位同学a帮忙收400万金东西,然后另一对路人乙和同学b谈300万,第三对再来谈300万。
甚至我这一层伪装都不要了,这边直接出神皇人皇飞影、那边直接出陆明指尖嘟嘟这些特定id,你能怎么样?
搞定!
不要说这仅仅是“自律公约”了,算是总公司对自己100%控股的子公司下的死命令,只要没有白纸黑字把所有可能存在的纰漏之处堵住、那有的是办法去绕。
这东西其实根本不可能有实际作用。
唯一的价值,是拿来作为对喷的依据。
我现在在那面签了自己的名,以后有哪次没有照做的,其他人可以拿这张纸出来到外面大肆抹黑一通说“你不讲信用!”
其实同样没有多少价值,信用这东西不是某个人或者少数某些人说你没有没有的,得看社会大众心里怎么想。
白的黑不了、黑的也白不成,我跟你做生意、那是只看你我之间过去的‘交’易往来,你对我讲信用行了,你对其他人讲不讲信用、跟我有什么关系?
打个不恰当的方,有谁去小卖部买冰‘棒’之前会去跑去打听这个店主有没有始‘乱’终弃、有没有抛弃妻子?
不可能的事嘛。
当然,这种事真的一直都不去管也不行,肯定还是得‘花’那么些银子和‘精’力来摆平。
这个成本,与总的潜在用户规模成正。
光陆明和指尖两个人去、以后出了问题要摆平起来简单得很;
甚至说都不需要‘花’钱,直接靠着那么多年的商事经验喷回去说不定都可以摆平。
真要到鱼死破那地步,没有谁会用口水战这种连标都治不了的蠢招式。
涉及到帮会,事情大了。
反正陆明也很清楚,这些同行们真正要的是他和指尖两个人公开认这么一个态度,拉车帮层面,能公开认账为将来的口水仗提供实锤当然最好、没有也不会有谁有意见。
其实说白了,签这个字,是买一个人情。
陆明和指尖用一个根本不存在任何约束力的契约换到了这些商人们的降价出货。
以后如果这些人里面有谁要针对他们两个打价格战、要挖他们客户、甚至要截糊已经到了嘴边的‘肉’,他们都不太好还击。
陆明对这个倒不怕,因为他觉得自己卖资源的价格经得起任何价格战。
并且基础资源生意面向的客户群确实散,被挖走几个倒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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