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执意要这么做?”良久,一个股东站起来,淡淡地询问。
云溪笑:“我不喜欢固步自封,既然有博弈的能力,我就要把公司带到更高的位子。”
只是,另一个要上市的原因,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无人看到处,她的唇角冷冷地扬起一个弧度……。
“如果我们都不同意呢?”有人谨慎地提出想法。
云溪慢慢地抬头,微微侧身,对着众人:“昨天我说的国家公司法第104条还没有说完,需要我继续吗?”
个股东顿时一僵。
他们都是懂商的人,谁都清楚,104条法规后半条。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冷云溪现在手握汪总的百分之十五,再加上她自己的百分之十……
他们和她的股份完全不在一个水平。
她来征询意见,说句好听话,不过是给他们面子,走个流程而已。
他们却真的忘了处境,竟然不知不觉间,犯了汪荣华一样的错。
有人冷笑,大势已去,挣扎也不过是徒劳。
有人却忍不住仔细地看向云溪,心一个声音越来越强。
胆魄,见识,能力,无人可比,这样一个十八岁的董事长只怕比见惯了商场腥风血雨的老狐狸来得更可怕。
名扬上海自是肯定,只怕从今而后,扶摇直上万里,那才是真正的贵不可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