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雨默因为无聊,就自己用硬纸板做了两副扑克牌打发时间,因这干瞪眼最好是四人玩才有意思,因此花了不少时间教会了木耳木香,以及多吉三人。
雨默还是摇头,“练字吧。”
每次玩牌的时候,木耳和木香都是战战兢兢的,像是打完牌脑袋就会掉似的,她还是别害他们了,省得哪天被人瞧见,说他们玩物丧志。
“嗯,姐姐练字,多吉磨墨。”
“不用你磨,你跟着一起练。”
多吉从小在黑鼠村不招人待见,这该受的教育也就耽搁了,相比她而言,他才是真正的文盲。
多吉苦着脸道:“好难!”
比起练字,他更喜欢练功。
“你不是要做大妖吗,既然如此,就该文武全能,不然光会武,顶多算是一个武夫。”
身为二十世纪的人类,是顶重视教育的,再怎么不济,字总是要认几个的,还有算数,加减乘除会就行了,再高深些山海界也用不了。
多吉虽然不太愿意,但已立志要成为大妖,一听雨默说不认字成不了大妖,他决定要努力学习了。
“好吧!”
琳琅听了,不禁笑了笑,起初她知道雨默不认字,内心甚是惋惜,这样好性情的姑娘竟目不识丁,这日后如何做王后,后来才知晓,她不是不认字,是不认山海界的字,在人界她可是……本科生,未来还会读博的人。
这本科生和读博是何意,她其实不甚明白,经过雨默的描述,她想读博之后便是苍梧那般的了吧,又因雨默不太喜欢麻烦人,和她较为亲近,于是她又多了份差事,负责教她认字。
在教字的过程中,她发现雨默天赋惊人,学得极快,更写的一手好字,内心对她的喜欢也就更多了。
其实对雨默而言,识字真不是一件难事,山海界的字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大篆体,是根据东西的形貌演变出来的,掌握了规律,学起来就会很轻松,一日识个三百字,简直是easy!
但多吉就困难了,零基础,字都不会写,每次认字都格外坎坷,一身白色的皮毛也总是在认字后被墨汁染得乌漆墨黑,东一块西一块的,活像是斑点狗的皮毛。
吃完早饭,雨默歇息了一会儿,琳琅交代完事情后,便教他们认字了。
不管学什么,专注力是顶要紧的,精神集中了,时间也就过得特别快。
一转眼便到了傍晚,又是晚膳时刻。
雨默正想喝口茶舒缓一下,顺便到外头看看远景,缓解一下视疲劳,突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未等她看清,琳琅已经冲到了她跟前。
“狼妖王,这是犬妖族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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