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自然是尽心尽力为她周旋。鉴于她觉得累,便要去给她争取人权,停止闻讯。
然而对方也是有所准备,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证据,表示ICAC已经有证据控诉苏平安女士涉嫌前华人总探长吕长乐受贿案,她必须留在这儿接受调查。
因为没有正式的批捕令,所以ICAC能够限制她行动的时间只有48小时。
可48小时也不是嘴巴说说的呀,外面唐唯宗还等着呢。
律师满头大汗,连忙去问询室通知苏平安。得知自己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两天两夜,苏平安气的人都要炸了。律师好说歹说安抚她,却又被通知要去签几个文件。只好一再告诫她,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什么都不要说。当然如果不小心被诱供了,说了不该说的话,也不要担心,只要律师不在场,这些话都是可以翻供不认的。当然,能不说总还是不说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