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递进,我们终于在离开汴梁二十五天后,抵达黄龙府。
金兀术亲自接见的我。
他一袭金袍,蓄着胡须,见到我,哈哈大笑,居然上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老弟,好久不见!”
我从他的眼神中,见到了别样的情绪。
眼前的金兀术,已经不是大金国的狼主,而是花骚。
他恢复了记忆。
我也有些语气复杂的回答:“好久不见。”
“无需多言,先痛饮一番!”
“好!”
我和花骚,分宾主坐定,有美女送来美酒,歌姬在旁边翩然起舞。
花骚一挥手,远处一道黑光飞来,正是虎魄魔刀。
他将其一手握住,手指轻弹,虎魄魔刀,当即发出了虎啸般的声音,同时花骚的口中,也发出高歌之声,豪迈之极。
果然是花骚,一个集豪迈、好色、雅情于一身的男子。
他又回来了。
我也是一挥手,身后的剑匣中,莫邪宝剑立即应声而出,浮在我的面前,也是嗡嗡作响,发出龙吟之声,和虎啸之声相互对应。
酒,是最烈的酒。
人,是最美的人。
刀,是最狂的刀。
剑,是最利的剑。
一曲歌舞罢,花骚挥了挥手,那些歌姬舞女,纷纷退下。
花骚手按刀柄,看着我:“我知道,你会来的。”
“你在这里等我?”
“是,我早就等着你,等你一战。”
“生死之战?”
“生死之战。”
“今日,你赢了我,你就是东王公,反之,我赢了你,我就是东王公。”
“非要一战?”
“必须一战。”
“请。”
“请。”
这是我和花骚的宿命,这一战,避无可避。
我俩之间,再也没有多余的言语,我也没问他女娲的事情,他也没问我穿越的事情,各自握住了兵器。
或许,这一战,是女娲安排的,这些,都不重要。
我眼前的,只有那把刀。
那把本来属于蚩尤、后来落到东王公手上的魔刀。
或许这一战后,我,就不再是我。
不论胜负,我,都不再是我。
输了,我将被花骚吞噬;赢了,我将吞噬花骚。
不管怎样,我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可这一战,无法避免,是命中注定。
“嗡!”
“九幽九天,天煞天威,以吾精血,引剑为莲。御剑乘风,平步云端!”一出手,我就发出最强的剑诀。
一朵青色的莲花,当即在空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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