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得有多好,多牛比。在他看来,这场比赛,他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这场比赛,让他真正认识到什么是世界级球星的实力。威名之下,果然无虚士!
虽然皇马的一众球星让严枫开了不少眼界,但要说给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既不是直接交过几次的阿森西奥,也不是罗。而是皇马阵中比较低调的莫德里奇。【醉书楼小说网,轻松阅新体验WWW.zslxsw.\\com]
“果然是新时代的组织者!”严枫第一次知道莫德里奇是从倒转金字塔中看到的。这本书里对莫德里奇的评价就是新型组织者。
新型组织者是相对于古典型组织者而言的。以前的组织者需要球权,然后利用盘带来发现防守漏洞,再送给致命。虽然往往能送出致命的传送,但由于带球过多,节奏过慢,在当今先进的防守体系下就显得太过拖拉容易错失时机。
而莫德里奇呢?经过严枫在场下和场上的观察了解。严风发现莫德里奇的两个最主要特点就是快和准。快不是说他的奔跑速度快,而是他洞察局势,发现时机、处理球的速度快。准就是接传球非常准,不管是短传还是长传都很准,让每个接球的队友都接得很舒服。
莫德里奇是一个除了身体以外没有任何短板的中场球员。看莫德里奇,让严枫看到自己的短板以及未来的技术方向。
当然严枫也知道,要说技术的清湛程度他绝对没有可能追上莫德里奇的。不过,拥有反拨连推绝技的他,在拿球与控球方面,他自认不会输于莫德里奇。他要学习的是莫德里奇在中场的节奏把控。
除了上面的这些东西,在这场比赛也让严枫意识到了自己的另一个致命短板长传球。之前他也知道需要改进长传球能力,可却没有那种迫切感。而这次的比赛中,由于格拉纳达被绝对压制,除了长传球,根本就难以把球打过半场。
“一定要练好长传球!”严枫已经下决心,要以最快的速度改善长传球能力。他不求长传球能力精准与导弹,却希望起码能把球传到前方队友能争夺的区域内。
想练球容易,可要练好球,练出一定的水平就没那么容易了。再加上严枫已经这岁数了,又不是十几岁的少年,现在想练好长传球能力,几乎是天方夜谭的事。
要知道像贝克汉姆的圆弯刀可是经过无法计数的长期练习才练就的。一般人想要短时间内练好长传球能力是不可能的。如果这对于其它人来说,这确实是有些不太可能。
可严枫并没有要求达到大师级别的水准,只要求改善到普通水准。这他还是有信心的。
而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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