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的自耕农,为了避税和躲避,主动把田地的所有权,也即是田骨卖给形势户(官僚、豪绅、胥吏、地主被称为形势户或官户)与寺观户(僧侣、道士等占有土地的人户被称为寺观户),借助富人的佃户之名来逃避徭役,这叫做“诡名挟佃”。
那么,问题就来了!
按照以往历朝历代的做法和正常的逻辑,不应该是田地越少交的税赋就应该越少么?为什么黄杰的新法反倒是地越少税额越高?
其实刚刚说过,由于北宋时期的赋役苛重和不均,一般地主和形势户为了减轻赋税,便把自家的土地和人丁分散成许多户头,称作“诡名子户”;有的人家把土地假称献给僧寺、道观,叫做“诡名寄产”;或是献给形势户或官户,借助富人的佃户之名来逃避徭役,这叫做“诡名挟佃”。
所以,在这么一个情况下,还去搞什么田地越少税赋征收额度就越低的税制,这不明显是脑子进水了么?
那么,干脆就让这些人求仁得仁、求财得财,反其道而行之,通过鼓励土地兼并,设法提高土地的集中率和利用率,让更懂得组织生产和善于经营的地主来使土地产出增量、增值。
想想看,一旦黄杰的新法推行起来,大家发现这新法的不同之处是土地规模越大,征收的税赋就越低,自然就会动脑筋将分散的土地和人丁、户头重新集中起来,而一旦集中起来后,在组织生产时势必就不能继续的各自为政,那么作为组织者或者土地份额占大头的参与一方,就必然有更多的话语权。
而就现实而言,但凡是地主就没有蠢笨傻的,这蠢笨傻的家伙自然也不可能成为地主,就算某个地主当真不聪明,可他不是有钱么,可以雇管家、雇掌柜、雇专业的匠人、长工来进行生产、更养得起牛马来作为畜力,比起贫家小户种个田都得全家老小齐上阵,壮丁拉篱、妇孺扒耧,这可不就强得多了?
所以,一旦土地向地主和更高效的生产组织者和生产资料掌握者手里集中后,由他们来组织生产,效益比起百姓单打独斗自然要更大更高。
再有一点,既然这土地越集中,所征收的税率也就越低,自然也就不会再有人去挖空心思搞什么隐田和分户了,如此一来官府实征所得只怕要比以往更多。
当然了,在推动良性土地集约化的同时,也不能排除会有恶性的土地兼并,那么黄杰对此有没有准备什么应对计划呢?当然有了!
还记得前不久被黄杰挖出来复用的陈东不?既然这厮最大的长处和优点就是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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