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庞中华字帖练了半学期,隐隐有了点儿所谓的笔锋就心满意足地搁下了。一直到她工作以后字都那样,乍一看似乎有点儿形,但字的骨架没撑起来,轻飘飘的,一点儿也不端正。
如果说从字看人的话,定然会给这字的主人一个“浮躁、夸夸其谈”的评语。
但从自己跟弟弟的投入回报比率来讲,明显是她练钢笔字收效更大。
许多知道有毛笔字练好了钢笔字必然好看的说法,可她还是觉得软笔书法跟硬笔书法不能简单混同之。
她之前在医院工作时有位同事从小练习书法,小学时书法就拿过全国金奖,作品被送到日本名古屋去参展结果钢笔字不过尔尔。
不管是不是个例,许多都觉得直接练习钢笔字的话,效果可能会更显著。
她初中能混得开是因为她擅长背诵,而初中的内容浅显。等到了高中,需要理解的深了,她再单靠背书就捉襟见肘了,虽然表面上上课她都能听懂,但那是书山题海轰炸死记硬背强塞进去的。她脑子里头实际上还是一团浆糊,从来都没真正捋清楚过。
许多心里头不是滋味,她明明那么努力,她从升入初三起直到高考结束都没睡过一个囫囵觉,她连大年三十晚上别人在看春节联欢晚会时都在奋笔疾书为什么她就不能再往金字塔的上面走几步,难道她的努力生来就比不上别人的努力尊贵?
许多这辈子还是想好好学习。她上辈子的遗憾太多了,真想一个个都实现了,许多觉得自己没那三头六臂。
她也许并不擅长学习,但她对学习最熟悉。况且对于一个农村贫二代而言,学习是她改变自身命运最简单且最有效的方法。
她上辈子已经实现了第一步,这辈子做生不如做熟,她完全可以将方向调的更精准,做到第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