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
黄金森林夫人之吻!
这是上下两篇诗歌中,没有前后呼应到的地方!
吴尘带去千年琼浆,黄金森林给了埃兰迪尔之光,吴尘取走黄金森林的梅隆树种,红树林收下梅隆树种,吴尘用秘银装点黄金夫人的微笑,又用龙鳞护佑浮标女主人的胸膛……
然而,黄金森林夫人之吻呢?
这是整个精灵长诗中,下篇唯一的瑕疵。然而,追求完美的精灵诗人。绝不允许出现如此明显的瑕疵!
这该怎么破?
别慌!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啊……
黄金森林夫人,对应的显然只能是浮标女主人。
之吻,对应什么?显然不能再是‘之吻’。这样就出现了重复,无论修辞上还是叙事上的重复,都是诗歌的大忌。再加上下篇要比上篇更隆重,更热烈,更激昂……
难道说……
吴尘的女伴是这么想的,其实每个红树林的精灵,包括浮标女主人也都是这么想的。
然而,这种事情如果不是诗歌的男主人——伟大的猎龙人主动拜倒在石榴裙下。柔情密语恳求一亲香泽,浮标女主人又怎么好倒贴?!
于是,事情就杠在这儿人。
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精灵长诗的主角。
就像黄金森林夫人不会随便把自己的金发相赠,更不会随便赐谁一吻一样,猎龙人、秘银、巨狼、埃兰迪尔之光、梅隆树种、龙鳞和千年琼浆!
这些闪耀的词汇,变成了一颗颗沉重的砝码,将精灵逼上了绝境!
族人口中不说,然而那种无形的压力却一天天的倍增怎么搞?
传出去的诗篇虽然可以说是没有完成的初稿。然而初稿到成诗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定又该怎么搞!
我说女主人,你们还搞不搞?!
“女主人,他在看您!”一整晚都魂游天外的浮标女主人,忽被身旁侍女急切的唤醒。
果然,目光下意识的扫向会场,只见猎龙人已经举着酒杯,走到了中央。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出生时,整个森林都在呢喃着我的名字(阿尔萨斯:……)。我曾横渡壮阔的大海,越过高耸的群山,我行走过荒芜的大地,也穿行过壮美的草原。我与星辰同眠,我与露珠相伴,我亲吻死亡,胜利用热血浇灌!
因为,我是一名猎龙人。
我以为我已经没有热情,我以为我变得足够冷静。于是我的剑敢于和巨龙相碰,我的身体能承受寒冰和火焰!然而,与您相视的瞬间,光芒灼伤了我的双眼,恐惧刺穿了我的灵魂。您每一次凝望我的眼神,都仿佛一记记重重的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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