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的左手探出,伸到面前岗哨抓抢的右手手腕处,一扣一带,对方手里的步枪,就到了魏可的手中,而魏可顺势往前冲了半步,右臂抬起,圈住对方的脖颈,用力将对方摔了出去。
过肩摔!
而且是残忍的以脖颈为支点的过肩摔!
普通人的脖颈能有多强壮,哪怕换作魏可自己,如果被别人如此摔上一下,估计多半条命已经没了,眼前这个岗哨自然没有魏可强壮,浑身抽搐着,连一声喊叫都没来得及,就死了。
郝思理没有空手夺枪的本事,但,他一点也不比魏可来得仁慈。
他擅长使刀。
就在魏可动手的同时,郝思理的右手上,突然多了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郝思理挥刀剁下,正中那一侧岗哨的手腕,仅仅是一刀,就将那名岗哨的右手手腕,几乎齐齐切断!
“啊!”
那岗哨下意识张嘴痛呼。
只不过,这喊声刚刚发出,就戛然而止,因为,郝思理手中的匕首,再次一挥,精准地切中了岗哨的喉咙。
噗通一声,岗哨倒了。
站在稍后一点位置上的达克尔,几乎看傻。
他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他是独立营里的最强侦察兵!
要说在一支部队里,能当侦察兵的,一定是各方面军事素质都很强,精英中的精英,这也是因为克伦族武装中没有特种兵,否则,以达克尔的本事,稳妥妥能入选特种兵部队。
但!达克尔看得很清楚,无论魏可还是郝思理,他都远远比不上!
达克尔的脑子已经不会转,这就是那措民兵的实力吗?
显而易见,达克尔这是误会了。
以魏可的能力,在那措绝对属于1,借助于左手的帮助,他的综合战斗力,达到了强得离谱的程度,而郝思理就是怪胎,若要论冷兵器的作战能力,他甚至比魏可还要强!
这样两个高手,消灭两个没有防备的普通人,不就是砍瓜切菜吗?
这时候,小欢已经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山坡上窜了下来,一跃而起,窜上了魏可的肩头,这小家伙一点没有“高手”的觉悟,懒洋洋趴着,伸出舌头,舔嘴唇边的血迹。
“这!这是你那只小狗!”
就连郝思理也惊讶了。
原来,刚才轻松杀死山坡上那名哨兵,让对方反抗都来不及的,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
魏可随身带了一条小狗,这事情郝思理和达克尔都知道,一路上,小欢就赖在魏可的身上,有时候躲在他怀里,有时候趴在他肩膀上,像只乖巧的猫咪。
一个外表勇武的大汉,带这么一只小宠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