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服务攻击用僵尸网络挤占服务器请求,把真正需要服务的真实用户挤掉线。
早期的黑客,用僵尸网络时,扮演的往往是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角色。圈子里哪个互联网大佬在生意竞争中有想干掉的对手,那就雇佣黑客快意恩仇,把对手的网站挤爆,然后给黑客点佣金。
但是,这种模式也注定了一个缺点。
那就是早期的黑客不需要太大规模的僵尸网络,他们没有把僵尸网络进一步感染扩大的动机。
尤其是在2000年的华夏国这种网络基建不发达的环境。
在2000年,华夏国最大的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的服务器容量,也不过是同一瞬间接受几万人的访问而已。
也就是说,要在华夏当一个收钱接dds业务的黑客,有5万台肉鸡肉鸡:圈子里指代被感染僵尸病毒的电脑就绝对够用了。
5万肉鸡同一瞬间秒进去,无论新浪搜虎还是黄易,统统瘫痪。
肉鸡再多,也无用武之地。
所以,华夏的僵尸网络主,很容易“小富即安”扩大到几万感染量之后,就没有继续高调扩张的动力了。
这点肉鸡,做做dds是够的。但是要帮巨头刷日活ip,就是九牛一毛了,根本赚不到多少钱。
刷日活ip赚大钱,至少需要十倍,甚至几十倍规模的僵尸网络。
或许还有人会觉得:为什么非要一次性找到那么大规模的僵尸网络呢?少量多次多做几笔慢慢滚雪球难道不好么?
答案是:不行。
因为顾诚做的这个事情,完全只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没有技术门槛,而且是介于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
就跟半年前被做滥了的“刷点击”生意一样。这种生意只要完成了第一单,不到一个月,肯定会泄漏出去。然后全世界的黑客受到启发都会跟风。
到时候那些大黑客自己有僵尸网络,完全不需要再通过顾诚这个“中介”。
而法律根本不会保护一种“犯罪方法”的“专利权”。
顾诚要想赚大钱,就必须在发明这招后接到的第一个大单里,就赚到决定性的、让自己资产翻数倍的钱!
这门生意的寿命,绝对不会超过半年!就像它的前辈“刷点击”一样短命。
“冰河诞生于华夏,却没有在华夏发扬光大。唉,该去哪里找,才能找到足够规模大的僵尸网络呢?”
顾诚最痛苦的,还在于这事儿根本没人可以和他讨论。
只要讨论,创意就注定会泄露出去。
他只能一个人踽踽独行。
“如果只是为了d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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