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到期之后还有一年续签缓冲期。
权宝雅还是13岁的小孩子,理论上想束缚住她的话,可以签到2005年11月5日也就是她19周岁生日的时候为止。
“还是签长约吧,公司压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钱。”顾诚稍微想了想,说出了一个和她亲哥相反的意见。
但是权宝雅听了之后,却反而松了口气,让顾诚看了都觉得可爱。
“你这孩子,本来就想签到19周岁的吧。还来找我求安慰。”
权宝雅委屈地说:“人家是听说,社长为了捧我,筹了30亿夷币的宣发费。我要是再不肯签长约,有点没良心,怪不好意思的。”
顾诚听了,竟然有点肃然起敬。
这种颇有古风的想法,后世的他几乎没见过
互联网让世界扁平,但也让“义”字渐渐消逝。
人与人之间带着人味的志同道合,渐渐被钱与钱之间冷冰冰的媾合所取代。
艺人的包装,本来就是风险很大的投资。广告费大把砸下去,艺人实力不过关、最终红不起来的例子比比皆是。
搁十几年后的华夏,圈子里到处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捧不红的甜”之类的谚语。
考虑到权宝雅说李社长为捧她筹了30亿夷币,这份知遇之恩就该顶格签个长约。
“没想到你这么明理仗义,倒是小看你了。”顾诚爱怜地摸摸权宝雅的脑袋。
“可是,我还未成年,爸妈都觉得哥哥比较懂。”权宝雅说着,叹了口气,求教道,“所以我就想,你口才比较好,能不能教我一套道理,我好回去转述给爸妈听,说服他们。”
未成年人的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权宝雅的合同,最终还是得监护人签字才算数。
“原来你是来求教个说辞……让我想想。”
顾诚心说肯定是那天上外语课的时候,自己的口若悬河,导致妹子觉得他无所不知。
他斟酌了一番措辞,很快有了思路。
“最近这两年,或许是经纪公司扶持音乐人的最后黄金期了。你肯给公司签长约,让公司看到收益,将来公司才会更多地扶持艺人。
如果公司捧红了你,你却跳槽,就会把公司逼进从此只敢扶持、压榨组合的地步那么将来的后辈,都算是被你坑了。就算法律上你没有错,但是史笔如铁,何必呢?”
“我……我没听懂,为什么是扶持音乐人的最后黄金时期呢?还有我签不签长约,会有那么大的影响么?”
权宝雅直接吓懵了,没想到她的选择,还会被上升到历史高度。
顾诚心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