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走得这么急,房间里只剩下警长,感觉空落落的。
给警长放好食物,我换上那件年末买来的银灰色毛衫,抹肩的领口坦露出白皙的脖子,上面的纹身还在,可也没必要掩盖什么,因为去吃饭的人都知道我的情况。
站在镜子前我仔细的看了看,会不会穿得太随意了?反正隆重的衣服我也没有,再说这么冷的天外一冻出老寒腿就不好了吧。把长发盘在脑后,这样显得精神些。
想着顾良还在车里等我,匆匆忙忙披上外套,拎着挎包离开了家。
“这么快?那家伙没缠着你非要跟去吗?”顾良发动车子好似漫不经心的问话,其实是想打听白九臻吗?
我无奈的摇着头系好安全带:“他昨天说要回家,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
顾良脸上的笑容很明显,他是真不希望白九臻在我身边晃吧。
他的鱼叉车开到市中心最繁华的路段,这一片的高档酒店、会馆颇多,所以来往的汽车也都是平时难得见到的那些。
远远的看见那栋白得一尘不染,如同欧洲建筑般的酒店,感觉渺小的我有点不适合出现在那里。
鑫隆酒店虽然谈不上是这座省会城市的地标,但也算得上数一数二最具特色的风格,档次自然高得离谱。
在我三点一线的生活里,很少会经过这种地方,偶尔在新闻或者一些杂志上看过关于它的介绍。
顾良专心的开着车,口中低语了一句:“都摩他们也来了。”
啊?是吗?我回过神看向旁边的后视镜,只见跟在我们乘坐的车子后面还有三台崭新的豪车。
一辆银色的跑车一辆玫红色的跑车还有一辆特爷们的越野车。
“良,这些车都是你们买的吗?”我对这些豪车的来源很好奇,不知道是不是临时弄的使用权。
“在你这里的都是用钱买来的,书屋的门开在哪对他们来说哪就是需要真实面对的世界。”
原来是这样,不知道要是哪天我和顾老板又吵架了,他会不会把书屋的大门关上,把我自己扔在这里,别人家的两口子最多就是离婚,老死不相往来,我可倒好,或许会被永远的遗弃,想想还挺恐怖。
要不我以后还是多听点他的话,少惹顾良生气,那他就没理由离开我了。
脑子里胡乱的想着,四辆汽车依次停在鑫隆酒店的大门前。
这样的一拨人走到哪都是焦点吧,毕竟开着豪车穿着不俗,顾良就不说了,人帅沉稳一脸的正气,米色的风衣和他的身材十分搭。
银色跑车上下来的是都摩和忘尘,都摩一头淡黄色的卷发和他白皙的脸庞给人以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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