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样子!又傻又蠢!”
手套甩在脸上并不疼,不过旭初还是装作被打疼的模样,缩脖藏脸一个劲地点头道:“好,我买……”
叶玲听到这话方才停下手,爽快地长吁口气。
“害喜的女人脾气都不好,你是知道的。你早点说买不就好了嘛。”
她扑闪着大眼睛又黏到他身上撒起娇,这一时候她乖顺得像猫,撩得旭初心里痒痒。
旭初把带来的一箱金条作为定金,在房契上签字画押。叶玲高兴得直拍手,对着房契亲了好几下,末尾不忘赏给旭初一个香吻。
叶玲吃定他了,她知道他定会买下这栋房子,她甚至不需要耍手段,因为他对她已到痴迷的地步,哪怕让他杀人放火,他都会去做。
叶玲得意极了,心想走了个沈维哲算什么?如今她绑到的男人可比沈维哲大方多了,也懂得疼她,所以她才会想留住腹里的孩子,过回常人的生活。
这个孩子是谢旭初的!叶玲坚信不移,她与沈维哲早就闹翻了,更何况最后一次他两三下就完事,孩子怎么可能会是他的。
这个孩子定是谢旭初的。
当天,叶玲就以女主人的身份住在这栋三层楼的洋房里,她兴奋得抚摸了遍床椅凳柜,在明亮的穿衣镜前搔首弄姿,而后她打开留声机,在大客厅里跳起交谊舞,舞步轻快雀跃。
旭初在坐在沙发椅上痴迷地看着她,目光追着她的舞步,一会儿旋东,一会儿转西。他的妃子活过来了,颦笑间都有前世的影子,他仿佛在这瞬间获得重生,不再是个无心跳的陶偶。
为了庆祝他的重生,旭初将最后一箱黄金拿了出来,他忘记萧玉和司妍,也忘记自己的身份。
“姝儿,你瞧,我有得是金银珠宝。”
叶玲见到金灿灿的玩意,顿时六神无主,她也不管旭初叫错她的名,忙不迭地抓两根金条抱在怀里。
这下她真得吊到金龟婿了,虽说旭初看起来傻且蠢,但样貌还算拔尖儿,和他走一块儿也不丢人,她觉得自己运气真好,无心插柳柳成荫。
“既然我们有了钱,还要受别人的气干嘛?你今天就住在这儿了,不许回去,听见没?!”
叶玲说的“不许回去”是让旭初不回司妍那儿,如今她也不怕司妍了,反正歌不唱,电影也不拍,小报纸想怎么写她就怎么写她,她全都不在乎。但旭初在乎,因为他把魂魄给了司妍,就像签过地契般,永远地属于她,只要司妍不高兴,稍动个手指头,他就灰飞湮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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