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了一下,莫邪他们就明白了,澳大利亚中部地区生活着大量的野骆驼,其数量大到澳大利亚政府允许猎杀的程度。
经常有些野骆驼到大地主家蹭水喝,结果,大地主就手持猎枪一阵攒射,射杀的野骆驼任由陈尸荒野,以此宣示“主权”,想来躺在路上的这头骆驼,就是其中的一个倒霉蛋。
相比较而言,no.2的地主更有经营头脑,他会主动给野骆驼提供饮水,吸引野骆驼前来饮用,但是,野骆驼喝完水就现,已经身陷囹圄了。
地主再将这些自投罗网的野骆驼出售,每匹野骆驼售价35o澳元,相当于175o元人民币。
宋远航说的十元人民币出售一公顷土地的土豪,其实就是no.3地主,no.3地主拥有的土地小,大约168o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半航康的面积。
不过,这位地主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家,或许出于拥有的土地太大的考虑,也许生活太寂寞了,希望晚年能多有些说话的地主,所以,便着手出售自己的土地。
至于土地的价格嘛,大约2澳元一公顷,也就是说,1o元人民币能够购买1oooo平方米的土地。
当然,没有千八百公顷的购买意向,地主是不会接待的,因为买地的钱,还不够看地的油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