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是一时闲的没事做,便趁着午休时间,想去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让损友苦恼成这样,难道会是丑八怪?
如果真是的话,以后他可就有说辞了,说让那个损友没事就笑话自己一大把年纪还没碰过女人。
那天,他去的低调,开了公司里一辆普通的轿车,守在大学校门前。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下午。
放学的时候,他看见一帮同学从校园走出,不知为何,第一眼,直觉告诉她他,那个被几个男生女生拥在中间的傻大个,就是损友要娶的女人。
因为这些同学都穿着运动的服装,其中一人一直不停的唤着,“忆涵,忆涵……”
而那个一直不停唤着的,就是挽着祺珩家傻白甜胳膊的小野猫。
墨联晟承认,霍祺珩家的傻白甜绝对是鹤立鸡群的那种。
身材高挑长相清纯,与生俱来的高雅气质都是与众不同。
可是,不知为何,他的视线一下子就落在了挽着简忆涵胳膊的蒋苗,小小的她,比简忆涵要矮上半个头,而且,那群学生中,都是名牌傍身,尤其是祺珩家的傻白甜,一身的国际名牌,一双运动鞋都是上万块的那种。
其他同学的运动装也是国内的品牌,只有她,穿着普通的地摊货,可是她一点都不自卑,挽着祺珩家那只高傲的白天鹅,一路上说说笑笑个不停。
墨联晟想,一定是他的童年太孤独,太灰暗,灰暗的没有阳光,所以,她的笑容才照亮了他的眼,让他想要追逐,拥有,一路上,墨联晟缓缓的驾着车
跟在他们去后面,他的眸光始终被她吸引。
或许,从那时起,她就闯入他的视线,只是,哪那时的他,还不自知罢了。
第二次见,便是小餐馆,她再次用自己的独特闯入了他的视线。
靠!棉条男!这是塞了多少棉条……
那时,他就在想,终有一天,要把她压在身下,让她看看到底有没有塞棉条……
收回瓢远的思绪,墨联淡淡弯起的唇带了些许的嘲。
“是呀,曾经好多女人都想接近,可是,我就是一眼便看上了你,怎么办!”
“什么时候的事?”
墨联晟捏了捏蒋苗的鼻子,
“就是你说要日,天的那次。”
蒋苗害羞的垂了眸。想起以前,自己真的是口无遮拦。
墨联晟骨节分明的指挑起她的下颌,冷清的声音难得的揉了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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