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开交。
陈琳感觉有个声音在脑子里尖声呼喊。
“快逃!”
她也是这样做的。
凶尸也会尖叫。它们比丧尸更加高级,从破烂腐败的身体里进化出全新的发声器官。十几头凶尸从街口冲过来,两边房屋和大楼里里出现了更多它们的同类。短短几秒钟内,数量超过了一百,正以惊人的几何速度急剧攀升。
陈琳第一时间扔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尽管柔嫩的足底踩在坚硬马路上一点儿也不舒服,她还是强迫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朝前狂奔。
南面,那是唯一一个没有出现凶尸的街口。
手持棍棒的男人被一头凶尸扑倒,那头可怕的怪物直接用尖利獠牙啃穿了他的胸膛。热乎乎的心脏从身体里被拽出,被另外一头凶尸抓住机会抢走了大半。第三头凶尸从后面咬开了男人肩膀,它用双脚蹬着猎物身体,双手抱住正在惨叫的头,以惊人的力气,把大半条脊椎骨从男人身体里硬生生拔了出来。
拿刀的男人反应很快,充满力量的刀刃从空中落下,把距离最近的凶尸颅顶当场削飞。威猛凶悍的打法还是没能改变他的危险处境。五头凶尸从不同方向同时发起攻击,就像叠罗汉,把这个可怜的家伙死死压在下面。他的双腿在惨叫和无数凶尸之间不断踢着,鲜血从身体下面慢慢流出。牙齿啃啮骨头的声音清脆无比,肌肉被撕裂然后咀嚼的响动令人恐惧。
几头无法冲进圈内聚餐的凶尸显得暴怒,它们从地上捡起石块,朝着正在进餐的同类身上摔打,引起了新一轮的混战。
陈琳奔跑的速度很快。
她练过。
那个时候,整天都在为了略显肥胖的身体发愁。该死的脂肪就像是毫不客气占据身体的外来客,只有持续不断的锻炼,才能让这些破坏体型的坏蛋远远滚开。公司里有一台跑步机,每天中午都是陈琳的锻炼世界。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多么美好,我在跑步,旁边总有一两个男人献殷勤。他们给自己递过毛巾,送着温水,含情脉脉看着自己,节日的时候还能收到不少鲜花。
现在也有很多男人在追逐自己。
他们想要吃了我。
提前发现危险的优越性开始体现出来。尽管尾随其后的凶尸数量很多,却无法抵消陈琳在距离上的先发优势。她跑得很快,当然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赤裸的光脚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碎石割破,正在流血,地面上留下一个个模糊的血红印子。
如果她穿着鞋,凶尸也许不会持续太久。陈琳的速度很快,与其花大力气追赶无法捉到的猎物,不如回去从正在进餐的同伴嘴里争取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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