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一个令人惊艳的美丽女子。
现实证明了王燕的正确性。尽管如此,她还是被杨艳红光滑柔软的肌肤为之赞叹,被她曼妙绝佳的身材所折服。尤其是那张被湿漉漉长发从左右两边遮掩住的美丽面孔,就连同为女人的王燕看了都觉得嫉妒。
“把这个穿上。”
王燕从惊叹中回过神来,恢复了冷冰冰的样子。她用夹住香烟的手指点了点摆在床上的几件衣服,语气一点儿也不像是在征求杨艳红的意见,而是非常直接的命令。
黑色网纱的丁字1裤很小,是极其性感的低腰射击。细细的弹力带子深深陷入了杨艳红的臀肉之中。黑色胸罩的肩带同样很细,是从脖子上绕过去,可以让人从面前看到的运动款式。这样的设计其实穿起来没有传统的双肩式舒服,根本就是让人看了以后产生无限遐想。
衣服是一件旗袍,改良版本的超短型设计。白色布料很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穿在里面的黑色内衣困苦哦。旗袍裙摆比热裤长不了多少,几乎与大腿根部齐平。尤其是左、右两边的开叉,一直拉到了腰部。杨艳红知道穿这种衣服必须非常小心,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还有就是穿在里面的丁字1裤系带必须拉得很高,否则就会被别人看见。
这件旗袍的设计师一定很懂得女人心理。衣服裁剪得很合身,只是比杨艳红的身材略宽了少许。高领设计使她看起来不是那么放荡,却充满了令人浮想连篇的遐想。
最后,是一双鞋跟超过十公分的高跟鞋。那是一双乳白色的鞋子,强迫着杨艳红绷紧腿部和腹部肌肉,整个人保持挺胸抬头的常态化动作。
如果换在以前,杨艳红会非常抗拒,甚至当场拒绝穿戴这类衣服。可是自从遇到罗宽后,很毒事情都在改变。杨艳红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如何取悦男人,知道女人可以用衣着方面的优势令男人感到愉悦。当然,这种满足双方都有,甚至在罗宽的调教下,杨艳红已经喜欢上这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糜烂?
堕落?
还是被很多自以为正经的人骂做是“不要脸”?
当然,穿给自己心爱的男人看是一回事,穿给外面的人看又是另外一回事。
穿着这件短旗袍,杨艳红忽然觉得有些局促。她不是那种天生喜欢喊打喊杀的性格。虽然拥有异能,却很少参加战斗。她杀过凶尸,那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的自我保护。她也吃过人肉,那是为了吸取生物营养。女性的柔弱在杨艳红身上体现得一览无遗。她属于那种小家碧玉的类型,天生就应该被男人保护。
“我这里不养闲人,碧荷山庄里也没有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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