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下,他不得不考虑换一个称呼。
要直呼名字吗?
麦尔倒是不介意直呼莉亚的名字,但是他已经说过了“政治夫妻”这种话,而且还没有当面像莉亚道歉。在这种时候直呼莉亚的名字,会给人一种强行套近乎的感觉。
还是说以退为进,开诚布公的谈判?
麦尔所谓的“以退为进”,就是改口称呼莉亚为“公主殿下”,给她一种疏远感,直接告诉她“我是来和你谈判的”。但是这样一来,二人的关系就彻底决裂,很难修复了。
好像哪边都不行……
在麦尔为了称呼而纠结的时候,莉亚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居然就这样傻坐着不说话,这家伙知不知道自己是来干嘛的呀!
她强忍住转过身去的冲动,双眼紧闭,小嘴撅得更高了。
麦尔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第一种称呼比较好。可在他开口的时候,却又改变了主意,想用第二种称呼。但他刚一改口,又觉得这种称呼也不合适,然后他就稀里糊涂的说出了下面这句话。
“莉……公……我的公主殿下?”
在听见麦尔对自己的称呼的瞬间,莉亚的脸蛋“噗”的一下就变成了番茄色,然后一直红到了耳根。她的心脏开始狂跳不止,几乎要冲破胸腔飞出来。
别看“公主殿下”和“我的公主殿下”的区别只是多了一个主语和一个所有格,其表达效果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前者只是一种敬称,在特定的场合下可以表现出亲近感或距离感;后者却是爱称,若是用新语言来说,听起来比“宝贝儿”还要肉麻。
新语言中的敬语是不加所有格的,仆人当面回应主人的时候,不会说“遵命,我的主人”,只会说“遵命,主人”。这是因为新语言中的所有格不是单纯的表示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归某某所有”。所以说用新语言介绍朋友的时候,没有人会说“这是‘我的’朋友”,因为这是很不礼貌的。当然了,在用本族文字写东西的时候,人们还是会按照原有的语言逻辑去写。
该写“遵命,我的主人”的地方就写“遵命,我的主人”,该写“这是我的朋友”的地方就写“这是我的朋友”。从根本意义上讲,用本族文字写东西,就等同于把新语言翻译成本族原来使用的语言。既然是翻译,就必须要保证“信达雅”,所以人们还是会按照本族的原有的语言习惯来。
如果麦尔是用莱汀文给莉亚写信,这句“我的公主殿下”就不会让莉亚有这么大的反应了。因为在莱汀文的语言逻辑中,所有格单纯是用来表示关系的,在莱汀文的语境下,任何与莉亚熟络的人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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