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豪不客气地就坐在修斯对面,“要喝酒吗?我请客。”
“不用。”为了保持一颗清晰的头脑,修斯很少喝酒。但是北方偏寒,大部分人都爱烈酒加身,以此来驱赶寒冷,所以想修斯这样滴酒不沾,的确显得另类。
“酒可是个好东西,你不想尝尝吗?”安德烈反问道。
“不用。”依然是简简单单两个字。
“难道你就没有一点年轻人般的好奇心,你看大家都在喝酒,难道就不想品尝一点?”安德烈像个推销员般殷勤地诱惑着修斯。
“不用。”又是这简单的两字,同时也爆露了修斯对于人际交谈的缺陷。
虽然修斯没喝过,但是每次看见父亲喝完酒后,那双眼睛所闪烁出疯狂的神色,他从此就对酒产生抗拒。而且以修斯以前的身份,能吃个饱就已经不错了,更别奢侈想酒喝。
对于充满幻想的年轻人来说,修斯也曾好几次对酒产生好奇,不过他每次都自我克制住了。
“好好,知能自主,行能自律,果然是一位好青年,前途无量啊。”安德烈毫不做作地夸奖道。从细节看人,虽然所谈的只是有关喝不喝酒的问题,但从这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行事做风。
对于安德烈的夸奖,修斯如果出声赞同,则显得有点自恋,如果出言反对,又显得虚伪,所以修斯干脆闷头吃东西。
由于修斯的不善交谈,场面一下子冷淡下来,两人就这么无声地交流着。
大街上突然传来一声喧哗声,将修斯跟安德烈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去。
只见一个高大的壮汉一把提着一位老汉,粗鲁的声音远远传出,“老头,你竟敢挡老子的路。”
老汉的脖子被大手紧紧地握着,连呼吸都有点困难,更别提开口说话了。只见老汉脖子越涨越红,努力地说了声:“对不起。”
高大壮汉看着老汉痛苦懦弱的样子,发出愉快的笑声,“快给老子磕头认罪。”
“喂喂,杀人也不过是一个疤,何必苦苦为难老人呢。”一路人李某不平地说道。
“我xx,哪个孬种出来乱嚼舌头。”高大壮汉叫道。
“你骂谁孬种,你有种?你有种给我杀个人看看。”路人李不屑道。
“哈哈,听说那傻大个只是空长一幅身材,他连杀只鸡都会手软的,哪里比得上李哥,死在你手里的人没有上百也有数十。”又一个路人王出来嘲讽道。
“杀个人算什么了不起的事!”高大壮汉气哇哇边跳边叫着。
“你看你看,一听说杀人,他的腿就软了,哈哈哈”路人王看到大汉上跳下窜的,直接讽刺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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