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曾回转,罗氏生活无着又禁不住吴庆百般献好,再嫁之后日子过的也还不错。
谁能想得到突然之间陈福禄就从天而降了呢?现在让罗氏来做选择,她有什么脸面说自己愿意跟哪个男人过?
跟哪个男人都对不起另一个男人,然而不做出选择又不行。一女侍二夫既有违国法又有背人情,更不是罗氏所愿意的。
一个大活人不能一刀劈成两半,更不能按月轮换,她自己不表态,周宁真是有点为难了。
把她判给谁才是最圆满的结局?法也好、礼也罢,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国泰民安,为了让百姓生活的更好。
如果单纯的讲国法,罗氏的第二次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周宁大可以直接把她断给陈福禄。
然后周宁觉得陈福禄在这段婚姻生活上有一定的亏负,他如果是个对婚姻负责的人,就不应该一走十三年杳无音讯。
最起码也该给妻子捎点安家的钱回来,她一个妇道人家,手中无钱、家里无米,你让她怎样过活?
如果凭着自己的推断就把她断给吴庆,周宁也觉得不妥。罗氏改嫁是否是自愿的都还没有查清楚,她死活不肯表态,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大抵就是如此。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周宁想来想去觉得这件事应该依情理裁决,不应该死守法理。
不管怎么说,百姓来打官司都是为了过的更好,这一声宣判影响到的将是他们三个人、两个家庭的幸福。
这根打了结的红线该怎么理顺?周宁是个单身汉,自己的婚姻问题还是问题呢,让他来裁决别人的婚姻,说实话他心里想说的是找个女人很难么?。
至于因为这么点事吵到公堂上来吗?说起来像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一样,什么夺妻之恨。
这事要放到周宁身上根本就不是个事,周宁如果是陈福禄,得知罗氏改嫁,他会直接当做自己没有回来过。
周宁如果是吴庆,得知罗氏手中没有休书,根本都不会对一个还没有离婚的妇女动心。
遗憾的是周宁只是周宁,既不是陈福禄也不是吴庆,人与人的想法不同,陈福禄和吴庆就是都不想放手,都想跟罗氏继续婚姻生活,而罗氏就是宁死不吭声。
“把吴庆带下去。”周宁一声令下,衙役押着吴庆走出公堂,公堂之上只剩下陈福禄和罗氏。
“陈福禄,你既然想跟罗氏团圆,还不上前诉情?”周宁决定分别给陈福禄和吴庆一次跟罗氏单独沟通的机会。
看他们谁更能打动罗氏的心,最后罗氏能够坚定跟谁过日子的信念。周宁觉得这桩案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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