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眯缝了起来,注意到对方的眼睛看上去有些疲倦了。
副警务官的手在他的村衣口袋中摸索,然后掏出一包香烟来。点燃,后又从从鼻子里呼出两股烟雾来。
“跟屠夫似的。”副警务官又说了一遍。
英姿飒爽的特丽莎朝着穿制服的人扬了扬头,说道:“他就是发现那东西的人?”
副警务官点头说道:“米克阿瑟。” ;
“这地方是他日常巡逻的一部分吗?”;肖恩在一旁插言问道。
“是的。从这里一直走,兜个圈子,绕着大学,经过安布雷拉医院,然后再往回走。来来去去,每天晚上走五趟,每周六晚上一趟。”;副警务官介绍道。
“这段路可不短。” 特丽莎稻谷了一句。
“他是个厉害角色。他说他用不着睡很多觉。”副警务官说道。
肖恩问道:“发现那东西时他已经走完几趟了?”
“四趟。这是最后一趟了。沿着这条路走回去,然后开着他停在小街的路上的车回家。”副警务官说道。
特丽莎皱眉问道:“他做工作记录吗?”
“巡逻结束后在他的车里写。除非他发现什么不一般的情况。”副警务官耸了下肩膀说道。
“所以我们也许可以精确地确定那东西被抛在这里的时间?”肖恩问道。
闻听此言,副警务官不置可否的晃了晃脑袋说道:“这取决于你在多大程度上听信他的话。”
“有什么不能相信他的理由吗?”;特丽莎问道。
“他这个年纪?”副警务官笑着说道:“他说他能肯定那东西以前不在那儿,可谁知道呢?他可能不想显得太粗心大意也说不定!”。
肖恩望着望着那个穿着协警制服的老人。这家伙已经停止了演说,像旗杆一样笔直地站在两名警察之间。他腰间有一把左轮小手枪,仿佛那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制服熨过,但又穿皱了。他该属于那种老兵型,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粗心邋遢的地方。
肖恩看完之后,转过身面对着副警务官,从兜里拿出了小笔记本,翻开,并抽出一支钢笔问道:“他说他是什么时候发现那东西的?”。
“五点四十五分。”副警务官说道。
肖恩和特丽莎对视了一眼。那是他们接到电话之前整整一小时。他放下笔,充满疑问地看着副警务官。
“我想让事情安安静静地进行下去!”副警务官公事公办的模样,说道:“至少在我们能够找到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保持安静。不要记者,不要发言人。最少的工作人员。不与任何不属于调查小组的人进行任何没有必要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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