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还没有后来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那样大。
资源也好说,就是拥有足够可以捕猎和渔猎的场所,可以采摘更多瓜果和谷物的地点。
说白了,就是为了填饱肚子,能够生活下去。
那个时期的人类,就是这么简单的生存。
说到最后一样人力,可就有点复杂了。
某个氏族把其他的氏族的人捕获后,要做的事情肯定非常多。
如果是放在原始蛮荒时期,说不定就会把俘虏当作猎物宰杀,然后分而食之。
然而到了氏族政权时期,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里,各个氏族的人,虽然自己都吃不饱,也没有过多剩余的食物,他们也养不起俘虏,随着人类的意识和思想认识的提高,他们不再大规模的屠杀俘虏,继续屠杀俘虏的只是少数人。
养不起俘虏,他们也只是杀掉,而不是吃掉了。
这个时期是没有奴隶的,那么他们捕获了对方的人之后,要做的另一件事就是为了血缘融合。
血缘融合分成了三个阶段,分别是亲婚制,族外婚和对偶婚。
亲婚制就是我们所说的族内婚,指的是有血缘的人发生交合生育后代。
这种同一血统交合的婚姻模式,导致后代发育不良,逐渐地他们开始要求对不同血统的氏族要加以区分。
我们现代人对于亲近结婚的危害,都是相当了解和排斥,可是在那个年代里,人类还没有这方面的认知。
直到氏族部落形成时期,人们在经历了长期的文明发展后,才从长期的观察之后得出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在人类得知有血缘的人不能通婚后,他们开始尝试着族外婚。
这种情况下,打斗或者所谓的战争捕获的人,就被用来作为人种。
人种也符合当时的母系社会的男女婚配的规则,当时的男性本来就不是社会的主导。
男性只有三个主要作用,除了打仗和劳动,就是用来作为人种。
这三个作用中,人种的作用是最大的。
当时的母系社会,打仗和劳动的主力不是男性而是女性,要不然也不能称之为母系社会。
这一点在当今的社会,是很难以被理解和想象的。
可在那个时期,还没有完成从兽类向智慧生命最后一关的过渡,以母性为中心建立族群和建立氏族政权,就顺理成章了。
捕获的男人作为人种,捕获的女人有的也被用来交配,更多的则是杀害。
这就是母系社会时期的真实写照,女人是当时社会的主要人力资源,留下来既然不能用来当作人种,还可能会留下祸患,只有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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