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赔偿,希望他们能饶了几个孩子,不要再追究了。
还说既然已经有一个家庭不幸了,何必要多增加几个家庭的不幸呢。
但李父李母说什么都不愿意。
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女儿惨死的样子。
睁着大大的眼睛,满是害怕。
李妈妈一直哭。
她那么可爱的女儿,多爱干净呀,结果,却死在粪坑里。
四人父母没办法,总不能看着自家孩子死吧。
就上诉。
找律师。
律师就说了,因为未满十四岁,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事的。
四人父母顿时就放了心。
之后开庭。
律师巧舌如簧。
把死的都说成活的了。
再加上四人认罪态度良好,悔过,只判了四家赔钱。
哦,还有监禁。
但因为未满十四岁,庭外执行,由父母严加管教。
其实这相当于无罪释放了。
这样的结果,李父李母都不敢相信。
杀了人,就赔点钱算了。
还有王法吗。
上诉。
维持原判。
死掉的女儿再也活不过来了。
最痛苦的李奶奶,她一直都在怪自己没有好好看着孙女,才让她被害了。
如今害她的人一点事都没有,就连法律都在包庇杀人犯。
还有什么公理可言。
她觉得不公。
在一个晚上,她穿着里里外外的红,吊死在法院门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