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足量共给,每一只蟋蟀,都准备了半个拇指大小的食物。
第一次喂食过后,这些蟋蟀,个个都吃的饱饱的,自然也没有战斗的冲动。
老钱不急。
猪要养肥了再宰,这些蟋蟀,让它们变得更强之后,再来个互相残杀,这才有意思,选出来地虫子,才会是最强大的虫子。
不出所料,红袍阴阳牙和胭脂红头,这两只蟋蟀,抢占了最大份地食物,两块半个拇指大小的食物,被它们牢牢地守着,不肯出让半点。
第一天,进行了两次喂食,足量。
第二天,也进行了两次喂食,只是量,没有那么足了。
两天喂食之后,这些蟋蟀,明显变得更加有劲了。
第三天,还是两次喂食,但是,两次喂食地量,都减少了三分之一。
但是,向红袍阴阳牙和胭脂红头这样的强,和次于它们地一些次强蟋蟀,任然抢占了足够的食物。
于是,预料之中的厮杀,终于生了!
第一次厮杀,生在最弱的蟋蟀之间。
弱的蟋蟀,不敢向那些强挑战,又迫切地需要食物,于是,这些蟋蟀,只好选择和自己一样弱的蟋蟀下手。
看着那些最弱的蟋蟀,为了一点点的食物,一个个斗得浑身抽筋,咬肚子的咬肚子,咬钳子的咬钳子,有的肚子被咬了一口之后,痛的跳了起来,飞身扑上,咬住对手的翅膀,但是尽管翅膀根被咬掉一口,却不能致命。
而这个被咬破肚子的蟋蟀,一翻缠斗之后,肚子已经干瘪,就这么动作软了下去。
老钱双手捧住下巴,看的入了神。
老钱从来没有想到,被称为玩物丧志的斗蟋蟀,竟然会这么有趣,激烈。
那一个拼命争斗的蟋蟀,仿佛不是一只只蟋蟀,而是人!
一个个拼死战斗的人!
为了一点点食物,为了能够生存下去的资本!
这些最弱小的蟋蟀,为了食物进行拼死的厮杀,立刻让老钱想起一个形象之极的比喻:“穷人杀穷人!”
就像在人类社会中一样,先进行残酷厮杀的,反而是那些社会底层的穷人!
厮杀的时间不长,两边都有六只蟋蟀死掉了。
剩下的蟋蟀,除了少数没有参与厮杀的最强之外,
带伤。
这些幸存扑在自己拼死争夺而来的食物之上,拼命地咬着。
老钱真的很好奇,这些带伤的家伙,还会是那几只强的对手吗?
再次喂食,这次是全部足量的,至少也要给那些带伤的蟋蟀,一个修养生息的机会吗。
又经过了两次喂食,其实老钱现,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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