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学生喝酒后不慎从楼上掉下去摔死了,结果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学校解释说这是他自己喝酒出的事情,而且学生管理条例里面也明确规定了学生不得饮酒。学生家长却说,既然你们有那样的规定,那你们校园里面为什么要卖酒呢?后来,学校还是赔偿了一大笔钱才了事。
这不是什么人道的问题,从理性的角度上讲,这应该是责任问题。与此同时,这还表明了一个现实:再讲道理的人,在遇到了这样事情的情况下都会蛮不讲理的。这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所以,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谭主席的家人会不会闹事。毕竟这个事故是市政府的车和驾驶员造成的。
这就如同一个人把私车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出了车祸的话,如果借车人没有没有驾照的话,车主是会承担责任的。所以,有时候好心不一定就会有好报。责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是这样的事情往往是经常在出结果很多人却总是会再次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我们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人情面前,法律意义上的很多东西往往就会被淡化。
比如这次的事情在出了后,今后市政府也不可能去制定一条政府的车概不外借的规定。
不过我完全赞同荣书记的意见,我连夜赶回了上江市,回去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查阅交通事故赔付的有关规定。
在查询了资料后我才知道,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是按照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
根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