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时诧异,“哦?市长先生,请问你们还有什么原则呢?可以告诉我吗?”
我真诚地对他说道:“我们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希望你们今后的企业一定要赚钱,而且必须赚大钱,否则的话我们会很不高兴的。”
他不禁大笑,“,!我喜欢你们的这个原则!”
旁边的人都大笑。当然,我们的几位副市长是在经过翻译后才明白了我们两个人交谈的内容。
随后我说了一句:“主席先生,关于合同的问题,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提请您注意:第一,以我们曾经约定的条件为准。这一点主席先生不会再有什么异议吧?”
他点头,“!市长先生,我非常钦佩你们坚持底线的勇气,对此我也非常的理解。”
我又说道:“主席先生,谢谢您的理解。第二,在制定合同前,我们必须首先约定以我们国家的法律为基准,而不是以香港,或者美国等其它国家的法律为基准。关于这一点,您同意吗?”
我提到的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最近一段时间来,我注意到我们国家不少地方在与外企签署合同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反而地,外国企业在签约时,都会仔细琢磨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对自己最有利,可是我们国家不少企业在签约时不注意约定适用法而最终吃亏,中国企业在这方面交的学费实在不小。
比如,香港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与中国企业订立合同时,很注意比较外国法律、香港法律和中国内地法律的异同,从中挑选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作为适用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适用法,而该法又不违背中国的强制性法律,则适用该法。但中国内地的企业往往不注意这一问题,而最终吃亏。
他很是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市长先生,在你们江南省,能够考虑到这个方面的市长可不多。现在,我更加佩服你这位年轻的市长了。”
我当然知道他的话中有过于赞赏我的成分。如今他已经基本上觉得在我们这里投资建厂了,像这种廉价的赞扬他也就当然会顺口而出。不过这也说明了一点:假如我不提出这件事情来的话,说不定他们还真的会在合同里面搞出什么动作来呢。由此我就在心里更加地警惕起来:从今往后在与这些外企接触的时候还真的要更加的小心翼翼才是。
我说道:“主席先生,我这个人从来都是这样,把我们应该面对的问题直接地摆到桌面上来,因为我相信一点:只有真诚才可以让双方更好的合作下去。您说是吗?”
他即刻朝我举杯,“尊敬的市长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