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族而居成了避税的极好办法。所以,隋唐时代的政府不主张聚族而居。
随着唐代建中元年,宰相杨炎进行税制改革,实行按资产征税的“两税法”后,家庭规模的大小已不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大家庭互助能力强,资产集中生产效率高,有利社会稳定,所以宋代政府有意识地提倡“孝”道,鼓励累世同居,不分炊。
当时郑宅的族长顺应了这一潮流,自南宋建炎年间开始,组织族人聚居合食,同食共居长达余年,大家庭人口最多达多人,相当于一个大村落。
由于郑氏家族合族义居的规模罕见,宋、元、明三朝屡受旌表。尤其是明初,郑氏的族长担任了当地的粮长,负责征集赋粮运送至南京,由于完成任务出色受到了朱元璋的接见和表彰。朱元璋敕建旌表孝义之门木牌坊,称其为“江南第一家”,并亲书:“孝义家”三字以赐。
明初,朝廷要将全国万石的田赋挨家挨户征收上来,集中运送到京师及其他缺粮的地方,工程浩繁艰巨。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别出心裁地建立了粮长制度,设计了一套“以良民治良民”的民收民解办法:把缴纳田赋一万石左右的地方划为一区,政府指派该地区土地最多、纳粮最多、且具有威望的大地主担任粮长,替政府负责催收和解运田赋。
朱元璋为了笼络这些粮长,规定了许多优待的办法,如粮长可以参加乡村诉讼案件的会审和裁判粮长如犯法,甚至死罪都可以用纳钱赎罪,并可以继续当粮长。粮长把粮食运到京城时不仅能受到皇帝的接见和嘉奖,一些优秀的粮长还能封官晋爵,最高可担任省一级的布政司相当于今财政厅兼民政厅厅长。郑氏族长就是利用运送田赋粮到南京的机会,在明代“开国文臣之首”宋濂的引见下,获得了朱元璋的题字和表彰的,词句看似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其背后的意义重大,自此大明的粮草除了满足京师之用外,多余粮草便就地囤积,一但遇水旱灾害,先开府库赈灾,后向朝廷报账,如此一来,京师少了漕运之苦,而受灾之地,能就近取粮,可谓是一举两得,朱元璋对此举也十分满意,便以规矩延续了下来。
朱棣迁都北京后,为了供给数十万将士以及北京居住人口的食粮,每年都要从南方征集大批粮米输运北京,因而必须建置仓廒加以储存。永乐五年,因“淮安、河南漕运皆至通州”,特命增设通州左卫,“建仓廋以贮所漕运之粟”七年,“设北京金吾左、右,羽林前,常山左、右、中,燕山左、右、前,济阳,济州,大兴左,武成中、左、右、前、后,义勇中、左、右、前、后,神武左、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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