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鞋杯行自序中说:“余薄游秦淮,偶与一二胜友过朱校书樱宁,饭酒间出锦鞋贮杯以进,曰此所谓鞋贮也。自杨铁崖而后,再见于何孔目元朗,才情正堪鼎足两公。余闻之喜甚。不意风尘中人,博综雅谑,有如此者。遂以笔蘸酒为赋鞋杯行云。”经这么几朝的大肆吹捧,金莲杯因脚小而受到激赏,则因脚大则受到男人的讥刺的事情便理所当然了,如余怀的&;板桥杂记&;就说一位顾喜的妓女“趺不纤妍,人称为顾大脚。”而周栎园书影则记录了秦淮八艳之一的“马湘兰足稍长,江都陆无从戏以诗曰:吉花屋角响春鸠,沉水香残懒下楼,翦得石榴新样子,不教人似玉双钩。”
这种性审美观的流行,造成整个社会风气的变化,明清时期男子择偶第一标准就是的脚是否够一些文人墨客更是用诗词加以美化,使得整个风气形成了一股以小脚为贵,脚大为耻,即便贵为马皇后,民间也要喊一声马大脚,更不用寻常人家之女子。
也不知什么时候,苏州城开始有人以金莲为酒令,这事儿说起来并不是苏州人独创,事实上在宋代的时候就开始流行,只不过随着蒙古鞑子入侵,这种文人墨客之间的风流韵事。早已让人忘却,没想到在这样的江南之地,还有人记得,按照张徽的提议,这酒令倒也简单,。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苏州人文荟萃之地,与这样士大夫的游戏,十分喜欢,才几年的功夫,已经演变了好几种,其中有一种,是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以至于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时日数不同按规定变换,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即以鞋中放置酒杯饮酒,有一首歌专门说的是这种妓鞋行酒: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见杨峥毫无反感,张徽大喜,让店家小二哥送来一只金莲鞋来,将酒杯放在阿其中,然后倒上美酒,轻轻一转,那三寸金莲上下一合,正好对着自己,张徽端起酒杯呵呵一笑,道:“咱们都是读书人,今日这酒令可不能光喝酒,碰上金莲令以金莲为诗,吟诗一首如何……?“
在坐的都是喜好风月的主儿,焉有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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