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别着了凉”。
叶青程三人齐都应下,支氏又吩咐道,“今儿你们舅母命人送来了些上好的燕窝,阿殊你一会遣人拿走,每天早晚都给程哥儿炖上一盅,他读书读的晚,别亏了身子”。
叶青程忙起身谢过,“多谢母亲”。
支氏嗔怪瞪了他一眼,“你还小,这读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不要太辛苦了,要我说,就该再等三年再让你下场,那时候你也不过才二十岁,跟你父亲当年中探花时差不多年纪”。
叶青程笑笑没有接话,叶守义也曾说过同样的话,他自己也知道,三年后再下场,更把稳,只是,他等不及了——
他毕竟只是叶守义的义子,他需要功名来在京城立足,需要功名做登云梯,登上阿殊只要有他,就不需要再求助他人的高度。
他垂着头,眉目微动,目光落到叶青殊半掩在裙裾下的绣鞋上,鹅黄的绣鞋绣着三五只大小各异的红色锦鲤,暗针挑的金线在夕阳的余晖下金光闪烁。
鞋尖缀着一颗拇指大小的东珠,恰构成锦鲤捧珠的图案。
现在,他已经知道了,那叫东珠,而不是他曾经以为的珍珠。
他知道了东珠与珍珠的区别,甚至一眼就能分辩出成色好坏。
可他依旧没有能力将天下最美最好的东珠奉到她面前,串在鞋尖,为她的美丽增添一分光彩。
三年了,他已经等不了更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