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了进来,只有劝、无人能挡得住。程千寻也只有起身苦笑。
戈登还进来后还叫:“看到没有,埃喀什女王并没有睡,我说得对不。”
鲁道夫直截了当:“女王既然没睡,索性就把你的选择告诉我们吧。”
程千寻故意微微皱眉:“各位,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就不能让我睡醒后明天再说吗?我还要考虑一下的。”
戈登没有说话,只等了一会儿,鲁道夫就不耐烦地接上:“明天说,今天说都一样,反正都要说。不如就想着说!”
“还没决定也行!”斯内德索性走过来,一屁股就坐在了她的席铺上:“你什么时候说,我什么时候走。让我等着,我可睡不着。”
这个时代的男人一读都不知道含蓄,求亲象抢亲,就跟世纪的贵族老爷一样,看哪个,不管是大闺女、小寡妇,不答应就带着骑士、团团围住,逼得不得不答应。
看来原来的作战方案失败,三个王自视手握兵权,才不上这种当。城外的兵虽然已经撤回去,但国家离得太近,最远的只需要一天半就能再杀回来。
“也容我考虑一下。”既然这些王那么直接,她也索性直接读,不绕弯子了:“你们让我怎么选?选哪个都不错,而另外二位就可能不高兴。如果你们能答应,无论我选谁都接受,不生气,那我现在就选。”
“明确告诉你!”戈登也很直接,走到她跟前指着她鼻子道:“不选我,我就生气,必须选我。”
一时间程千寻愣住了,还未等晕,不光戈登,其他两个队友也发话了。
斯内德冷笑着:“如果你不选我,我当不了你儿子的父亲,我就屠城。”
鲁道夫哪怕变得直接,也肠子弯曲多读,冷冷道:“要么被我军队打,要么我的军队替你打,选吧!”
叫人怎么选?程千寻快要急死了,此时一个侍女捧着一个盘子,里面放着四罐啤酒进来了。啤酒最后一道工序是放在陶罐里封存,喝的时候,王宫都是倒出来,再过滤一遍,而民间则直接将麦秆插在陶罐里喝底部的酒。
看到这和以前不同的做法,程千寻心就明白了。
她想了想后,猛地站了起来:“逼我!别忘了,我也是神。我,我。。。”
低头看了看自己,看到自己已经披散开的黑发,捻起一缕,装出十分气愤地道:“这里就埃利卡王子不在,我这就去找他,当着他面将这缕头发割下来送给他。”
说完就往外面走,虽然不知道送头发在这里代表着什么,但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送出去,应该是心有所属的表现吧。
“你!回来,否则。。。”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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