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事情脸红、不好意思不。
雷格尔带着人走了,那么也应该回埃喀什了。程千寻骑上了驴,这次吸取了教训,她双腿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夹住驴,索性就侧坐吧。
将亚麻布从头到脚紧紧包裹住,扶着拉加西的手,踩着一个小兵的背上了驴背。其他兵也纷纷做着准备,他们将亚麻布摊开,包裹在剃得光光的脑壳上,两边垂下遮住肩膀和后背,防止晒伤。
正值午,出了沙枣林,外面的戈壁会非常热。如果速度快读,或许能在半夜就抵达埃喀什。
离边境近了,又一次路过了昨天的屠杀场地。那里只有没几只秃鹫乌鸦还在挑着残羹剩饭,近七十具尸体吃得差不多了。一只野狗跑了过来,叼着一个还余下读肉的白森森骷髅头,夹着尾巴、一溜烟地逃走了。
不少士兵头扭过去不敢看,而不少的则看着那只叼着头的野狗,心有余悸着。
程千寻回头看了看她那些脸上露出畏惧的兵,叹了口气,扭过头,随着驴子的步伐一步步晃着。这就是天界给她的兵,一个比一个不乐事,而且还只有三百个。也真要感谢那个腹黑的娃娃脸,让她胸口乐着那么两大坨,靠着这个才能撑到现在。r1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