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校闻言,哦了一声,“那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事情尽快定下来,朝廷有了九百万两纹银,便解决了大难题了,不是很好吗?”
“陛下,韦宝以正三品官阶署理海防总督衙门参政,却统筹全局,名不正言不顺!”这回张维贤不等魏忠贤开口,抢着道。
明朝的总督是有讲究的。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明朝的总督分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明初常遣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所辖多重者加总督。
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
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
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
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
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
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书、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
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
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登莱巡抚袁可立子枢、通政使吴用先子、河南巡抚冯嘉会子映鸾、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监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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