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猪油蒙了心吧。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竟然经了崔晟一事才猛然惊醒过来。
方慕笛如此的天姿国色,若真嫁给了一名寒门子弟,这对她而言是祸不是福。在先帝的治理下,天下太平有序。但无论在何处,都有欺压良善的土豪劣绅,权贵纨绔。
不是崔晟,也会有王晟、张晟、李晟,谁让她生就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呢?
生成这样的容貌,偏又身份低微。她这样的女子,要么养在深闺里一直不露于人前,要么就被当做金丝雀一般篡养起来。
若是嫁给了寒门小户,每逢这样出门,都有可能会招来祸端,甚至连夫家都会跟着倒霉。
庞氏一直将她圈养起来,反倒在某种意义上帮了她的大忙。那个贪财好色的老员外,若是见过了她的姿容,莫说三千两,五千两也会毫不犹豫的掏出来。
方慕笛的美丽,男子无法抵御。才这么一会功夫,就吸引了顾均和崔晟两人的注意。
顾均在临走前神情苦涩,恐怕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吧!假如他将方慕笛娶回了家,却没有能护住她的能力。对男人而言,这样的认知太过伤人。
方锦书能想到这些,得益于她前世的人生经验。而方锦晖就算是被精心培养出来的嫡长女,毕竟少了人生经历,一时间想不到这上面来,还想着为方慕笛另觅夫婿。
门外响起几声轻叩,芳菲前去开了门,回来禀道:“姑娘,三叔有话要禀。”
吴山正值壮年,签的是活契,跟方家的下人奴仆利益都不冲突。有方梓泉这位大少爷带头敬着,这些丫鬟仆役就都管他叫三叔。
方锦书点点头,走到门外,轻轻掩上了门。
“回姑娘的话,方才您的吩咐在下已经办好了。顾均的家就住在城东南,为人仗义疏财,家中一位老母卧病在床,还有个妹妹没有出嫁,家境不太宽裕。”
“还未娶妻,今年初刚升的掌固。眼下说媒的人多了起来,但他还没看好。”
多合适的人家!
家中清贫不要紧,关键是顾均肯上进,人脉好。如果方慕笛生得稍微普通些,嫁过去将老母亲好好伺候着,送嫁了妹妹,家中就是她做主了。
在未来,自然有好日子等着她。
吴山禀完,见姑娘并不如预期那样高兴,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自己琢磨了半天,让他去打听顾均的家世,只会跟很少露面的那名笛姑娘有关。
既然如此,姑娘应该高兴才是。顾均的家世清贫,方慕笛嫁过去算是低嫁了,不愁没有好日子过。
方锦书只是为堂姑母惋惜,方慕笛若是减上十分颜色,就正好相宜。
示意芳菲给了赏钱,方锦书道:“辛苦你了,请三叔喝酒。”
吴山收了赏钱,连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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