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高岳悠悠地回了句,“莫欺少年穷啊!”
高岳说这话是有底气的,毕竟我是全国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学生。
接着整个筵席都呆住了,人们似乎在品咂着高岳的这句惊世骇俗的言论,元季能的表情尤其严肃起来。
空气凝固了大约几秒,元季能的脸突然绽开,和窦申及在场所有人(除去王团团)都更加放肆地爆笑起来,“这位高郎君真是快人,莫不是还活在梦里?”元季能的眼泪都飙出来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对窦申问到。
“长安米贵,再过一年半载他便说不出这话来,和那刘德室一样。”
“区区太学生,还要靠百官匀出俸料钱来养着,口气倒是不小。”
“行了行了,别败酒兴,苏五奴叫你家娘子来唱<踏摇娘>来!”窦申说完,皱着眉看着长案,说到“袁州婆你好歹也是北里数一数二的富户,怎饮酒的器皿如此寒酸?”
元季能当即从仆人那里,取来了雕刻华美的金杯,砰砰砰一溜摆在案上,“存一,用我的杯子来吃,莫要嫌弃。”
镶银金杯,在烛火照耀下一片璀璨迷离,贵气顿生,众人无不羡慕喝彩。
尤其是元家公子手中的那个七宝玛瑙杯,更是流光溢彩,就连高岳都看得目不转睛。
这杯子,元季能说是他父亲的至爱之物,本是西域更远处的大食国所产,贡献给当朝圣主的,又转赐到他父亲的手中。
这时歌声突然从帷幕后传出,高岳只听到声“苦也!”
众人便大笑着,拍着手掌,跺着脚应和歌声喊到,“踏谣,和来!”
里面又传来声“何来与这冤家结为夫妇?”
众人就边喝酒,边笑着继续打拍子应道,“踏谣娘苦,和来!”
接着名涂脂抹粉的妇人走了出来,想必便是那苏五奴的妻子,走到名宾客前就唱一句,句句不断,人们应和也不断,这便是踏谣。
高岳听着,似乎每句都是在埋怨自己丈夫,有的是说丈夫长得如何丑,有的是说丈夫如何家暴自己的,还有的甚至论及床笫之事,还伴随各种动作,就有些不堪入耳目了。
“唉,看来这古代的歌谣,比现在还庸俗。”高岳在案上敲着手指说到。
踏摇娘唱完之后,众人便又开始行酒令,元季能喊了句“口”。
那楚娘便快捷地对了句“恰似无梁斗。”
斗,是盛米的器具,口的形状与其类似,这便是对酒令了。
元季能哈哈笑着,摸着楚娘的脸颊,窦申也不以为意。
接着窦申行了个“川”字。
众人都对不上,于是纷纷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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