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以前在泾原行营还当着小小的孔目时,曾做过计算,西北的边军一人一年消耗十二石粟米,七匹绢布,再加上军马草料所需,合计每年需六百万贯钱,边军人数十四万,故而每兵身上也需分摊四十余贯。
那么乍一看,革新后的兴元将兵待遇,和代宗皇帝年间的边军士兵待遇不是差不多嘛?
其实不然,代宗的大历末年,为什么每年要在西北边地投入六百万贯的钱财?一是西北边地荒残,要从关东运粮食去,一石粟米运到,米价和脚力钱合在一起要一贯五百文之多;二是代宗时期,绢布丝绸的价钱也很高昂,一匹平均要三四贯之多。
但这时李适统治时期,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
首先,西北营田,和山南营田初现成效,高岳的兴元府尤其卓著,
江淮东南的产米也高量稳定,源源不断送来现在西北边军驻屯地区,粟米每石所有成本加在一起,也就一贯上下每斗一百文,比大历年间节省五百文,而高岳的兴元府每斗才七十文,也即是说每石七百文,几乎是从前的一半。
布匹的价钱下降更是显著,大历年间一匹绢布四贯钱,如今一匹不过一贯五百文。
粮和布价钱一下降,花在将兵身上的这四十贯钱,可比大历年间“值钱多了”。
也即是说,将兵这四十二贯钱,可以换六十石米,或者可以换二十八匹布,一家人足可衣食无忧。皇帝在神策军和神威军身上,每名士兵一年也不过三十余贯,号称待遇两三倍于边军,而此刻将兵比神策、神威犹胜。
而花在射士身上的十二万贯钱,并不是单纯用于军饷的,因为其实射士也不用负担军饷,高岳将其分为了三份:
一份,用于射士出战的赏设钱;
一份,用于锻冶修治兴元白草军的盔甲、大小旗帜、刀剑、弓箭;
还有一份,则用于飞山五营制造大小攻城砲具,及其他守战器械兴元府的小型水师,是用回商和回易钱支持的。
高岳对将兵和射士的职责,也做了鲜明的划分:
将兵,乃是常设军力,“敌众侵我州郡,须全力搏战”,“朝廷防秋,须悉数出征”,“朝廷光复河陇,须听从调遣”,这是毫无疑问的。
而射士并不脱产,并且他们耕作的稻麦或棉花,将来都是兴元府极其重要的物资,所以在刘德室主持下,制定射士的“分番戍法”,把一万一千虚额为一万二千射士分为三番,如出界或防秋,抽取一番和将兵合营出动,此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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