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纪合约。
我的驴肉火烧只提供给s.m.公司,不提供给yg和Jyp等s.m.公司的竞争对手——这是专属经纪约。
所以,两者还真不是一回事。
“如果只签音乐类合约,并且也不签专属经济约的话。虽然看似比较宽松、比较自由,但我们公司将来也不可能会有任何资源‘分配’给你。刘制作,你可要想好了喔!”
所谓“艺人”这个职业,涵盖的可绝不仅仅只是镜头前你能看到的那个熟悉的面孔而已。
就以看似简单的唱歌为例好了。
你要唱歌——歌从哪儿来?谁来作词谁来谱曲?有了歌曲之后,总不可能是清唱吧?乐手从哪儿来?还有和声要不要?如果有现场演出的机会。说不定还需要伴舞。
歌曲录制之后,是走实体销售还是数码销售?制作cd和行就算s.m.公司那边给你包办,要不要宣传?电台、打歌节目或者其他综艺节目要不要去?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娱乐版的编辑记者你有交情吗?
……
在金延平看来,刘可韦真想当艺人的话,这些方面自然需要s.m.公司的助力——然而,我们s.m.公司可从来就不是什么慈善机构,哪有免费的午餐给你?
只有和我们签署了专属经纪约的艺人,我们公司才有义务“为其展提供必要且合理的支持”。
就算李总监确实觉得你可能在娱乐圈这个领域有潜力,值得栽培——可他除了艺术家和“伯乐”之外,更多的身份还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啊!如果没有合适的回报。他可不会无条件地对你进行投资!
再说,就算李总监这边破天荒地乐意不求回报地支持你,可公司旗下还有那么多签了专属经纪约的艺人,给你资源的话。要怎么向他们交代?
所以,你真想当艺人的话,还是签一份全面经纪约,顺便签了专属经纪约的好。否则,就别指望能从s.m.公司这边获得多大实质性的帮助。
换句话说,你要唱的歌从哪儿来。怎么做宣传推广,这些事情s.m.公司都不会主动给你任何帮助,得靠你自己去想办法。公司这边最多就只负责提供一些伴奏乐手、录音制作和行这些起码的保障而已。
金延平解释了半天,刘可韦这才算明白了所谓的“合约”,里面竟然这么多的弯弯绕。
不过,虽然目前还是彻底的圈外人,但饭了三年少时,又在韩国呆了半年,对于s.m.公司在“奴隶合约”方面的负面评价,刘可韦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耳闻。
s.m.公司所谓的“五年魔咒”,以及这家公司近两年先后几起“合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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