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道,“你看这样如何,用部分股权抵换,或者你再出点钱,把振兴公司的所有股权给接过去。”
李路心底当然是非常愿意的。
新光明厂的股权是百分之四十五,李路如果接了振兴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五股权,那么红星厂就是有了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超过新光明厂成为第一大股东,获得绝对控股权。
这意味着什么,控制权是其一,分红比例上涨是其二,相对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牌照!
什么牌照?
军工企业的牌照!
红星防务公司可是正儿八经的军工企业,是拥有精密机械进出口权、外汇自主使用权以及上到天上飞的下到地上跑的海里游的武器装备的研制资质!
这才是无敌的优势。
红星厂搞得再好有什么用,你不用研制防务装备,哪怕是有李路这样的关键人物在,红星厂也仅能充当一个中介代理公司的作用,连一颗子弹的制造资质都没有。
军工研制准入证,那可比什么进出口资质、外汇自主使用权难搞得多了!含金量也要高了不止三层楼!
红星厂最终是要走军工研制这条路的,但是这个准入牌照,非常的难获得。哪怕是在环境最为宽松的八十年代,哪怕有着与老光明厂良好的关系,但有一点,谈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谈生产武器装备。
红星防务公司的所有这些手续和资质,都是承接老光明厂的,也就是说,红星防务公司在军工研制这个方面,资质上来看,那就是和老光明厂是一模一样的国内大厂大企业。
李路之前计划着等光明厂倒闭了,再想办法把光明厂给改制或者买回来,从而获得准入证。结果情况发生了变化,光明厂的军工生产板块被分离出来,成立了独立的红星防务公司,这个建议还是李路提出来的。形势推着往前走,他显然必须要把国家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
在这样的情况下,振兴公司要转让股权,李路是再满意不过,他又怎么会拒绝呢!不过,吃相绝对不能太难看。他终究是部队出来的,对部队有身后的感情,方方面面都希望部队能更好一些,因此同时也不希望振兴公司转让掉股权。
按照李路的估算,与伊朗普达和伊拉克达拉姆两家公司的贸易已经开始,持续十年的两伊战争将会不断的为红星防务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因此红星防务公司的股权是非常值得长期持有的。
这对要引进国外先进武器装备的部队来说,能够获得稀缺的外汇来买装备。空军要买先进战机,陆军要买先进重型地面主战装备,只有海军的发展思路还不清晰。
格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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