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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尧帝A  加入书架  表哥快跑尧帝A  表哥快跑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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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贝斯果实(第3节)

他一边吃一边回忆,吃完之后就把贝斯的要点记得差不多了。

用他自己的话来总结就是:贝斯是乐队的灵魂,不适合单人演奏,但是乐队演奏很强,是个极其潇洒的乐器!

虽然姜枫没有贝斯,但他丝毫不后悔抽到这个果子,因为这么猛的乐器实在是太帅了,贝斯(Bass)是乐队中一般必不可少的乐器之一,它在乐队中主要担任低音声部,有时也作即兴独奏。现代爵士乐(特别是融合爵士)中经常运用电贝斯或电子合成器中的合成贝斯音。

如今是电音的时代,电声乐器的广泛发展与流行使乐队这个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数减少了,通常4人即可组织一个乐队,分别由节奏(架子鼓)、低音(贝斯)、和弦(吉他)、主旋律(键盘)。

电声乐队中的BASS其实就是低音吉他,全称应该叫BASS-GUITAR。应用谱号:低音谱号,不宜调高八度记谱。

而为什么它比普通吉他要帅的多呢?因为它比吉他重,外观多样,最主要的是,由于音阶处于低音的位置,因此琴弦相当粗,弦张力相当大,因此拨弦的力量要比吉他大得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用贝斯唱摇滚会比吉他唱摇滚要疯狂的多!

丝毫不用担心贝斯的弦会被弹断,它就是用来发力的,许多厉害的欧美歌手都喜欢抱着贝斯弹唱,那样比吉他更有感觉。

“早知道我自己上去唱《都选C》得了。”姜枫自嘲般地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