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长得漂亮就算了,聪明能干就算了,明明是死了亲妈的小可怜,明明应该唯唯诺诺可怜样,偏偏她却没个可怜虫的自觉,不肯示弱,还敢跟她争论拌嘴,简直太可恶了。
屋里的寇金萍也都听见了,不由得再叹了口气。她这个闺女,看着性子要强,可终究是比不上冯荞啊。
上辈子,小粉也算是嫁了个不错的人家,家底子厚实,公公当生产队长,小伙子也不错,小两口感情还算是好的。谁知随着社会变革,家里一天不如一天,生生受了一辈子穷,最困难的时候,一家老小喝稀的,逼得投奔冯荞和孔志斌,给孔志斌打工干活。连她自己,晚年生活也靠着沾冯荞和孔志斌的光,孔志斌财大气粗,手指缝里撒点儿,也够她吃用了。
寇金萍想到这儿,忽然眼睛一亮:对呀,她重生了,一切从头重来,冯荞还没嫁给孔志斌,孔志斌这会子还是个不起眼的下三滥呢,把小粉嫁给他,将来她们母女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想想上一世孔志斌城里的大别墅,想想他的钱财,他的轿车,他的老板气派……寇金萍越想越激动,这简直……太好了!
天鹅肉没那么容易吃到,小青年们也没蠢死到自不量力,迷恋归迷恋,却没有几个敢公开撩的。孔志斌也是如此。他整天自觉不自觉地围着陈茉茉转,偷偷地迷恋,有机会跟陈茉茉说上几句话,就够兴奋几天的了,却也没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后来家里托人给他到冯家说媒,冯荞那样俊俏能干的姑娘配他是绰绰有余了,村里人都说孔志斌烧了高香,孔志斌自然也很愿意,老实服从了家里的安排,跟冯荞订下了婚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