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上满是疑惑,他不清楚印度的制度。
于是,罗宾向威尔普及了一下印度此时的社会制度。
印度有四大种姓阶级,婆罗门(祭司)地位最高,刹帝利(王公贵族)其次,吠舍(商人或农牧民)再次,首陀罗(奴仆)地位最低。
种姓之间地位阶级分明,高种姓的女人不得与低等级的男人通婚,但男性可以娶低种姓女人。
婆罗门是祭祀,刹帝利是官吏和国王,吠舍是商人和工人,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首头陀则是平民阶级,是工匠和佣人,服务以上几个种姓。
而在四大种姓之外,还有着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贱民,又称“达利特”或“不可接触者”,从事清理尸体或污秽等最卑贱的工作。
贱民的人数占据总人口的四分之一,是雅利安人占据印度后,将深色皮肤的印度土著人贬为贱民。
法典规定,平时“贱民”出门,走在路上要不停地敲着瓦罐,提醒高等级的人种不要碰他们。法典还规定,如果低等种姓的人休伤害了高等种姓的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如果是用手打了高等种姓的人,那么手就要被剁掉;如果是用脚踢了高等种姓的人,那么脚就要被剁掉。
加尔各答村庄,则属于贱民村庄,之所以居住在河流入海口附近,一是为了远离居住区,遭受到了嫌弃,二则是从事的洗衣工作,河流入海口附近比较方便。
所以,面对金币和贱民,官吏毫不犹豫地将贱民们卖掉,一点都不在意他们的感受。
知道此事后,威尔则只露出一丝不忍之色,然后心情则平复下来,这与他何干?
“据说,印度高种姓人,皮肤白嫩,五官精致,与我们的长相相差不离!”
“而低种姓人,则皮肤黝黑!”
“而你之所以能够顺利占据土地,可能是他们以为你是高种姓人,这才屈从于你!”
罗宾最后做出总结说道,而威尔则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不过,这样一来,我们在这里建立商站就会更加顺利了,可以多抓一些贱民过来,让他们修建堡垒和城墙!”
罗宾看着渐渐齐整的商站,点了点头。
“还有,为了保障接下来的商站贸易,也是为了王国的利益,我们还要招募一些印度人,作为雇佣兵,提高我们的武力。”
看着自己周边一千多人的水手,再瞧瞧印度那庞大的人口,以及巨人般的莫卧尔王朝,这让罗宾有些紧张和害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
